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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一是取消国有农场的农业税,并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费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即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乡村道路建设等五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二是推进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和各项配套改革,确保农工负担减轻后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