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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来,罚款已经成为反垄断执法最常见、最重要的手段。近年来,反垄断罚款数额屡创新高,执法力度日益增强,但各界也对罚款数额产生了一些质疑,认为存在严重的“以罚代没”“选择性执法”“一刀切”问题。基于2008至2018年我国反垄断机构查处484个行政案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反垄断执法中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两种手段存在“以罚代没”的情形;垄断企业的产权性质并不会左右最终罚款比例的确定,几乎不存在“选择性执法”;对横向垄断协议行为的罚款比例高于其他垄断行为,但行业协会的参与并未加重垄断严重程度。在反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