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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企业名称都是商业标识,都有区分商品和服务的作用。虽然从表面看商标是区分商品,企业名称是区别商业主体,但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说,两者都是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两个权利授予的程序、部门和受保护范围是不同的,似乎井水不犯河水,但是两者在实践中却常常存在冲突,突出表现在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注册使用,使商标与字号发生的冲突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