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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最高法院的积极提倡和地方法院的行政化推进,当庭宣判制度在基层迅速展开。但表面的成绩背后却多有走形和变异,主要原因在于权力本位的推进方式过于压制化、简单化和功利化,未能合理照顾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忽视了制度的内生性动力。因此,楚构式制度变迁应以具体行动者为起点和目标,形成一个开放、互动、回应型的制度生长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