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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95年4月9日和1996年4月28日案发的河北强奸杀人案和内蒙古强奸杀人案分别于2014年11月和2016年12月平反.这是中国司法史上可喜的进步,但两案件的错判同样值得反省.两案调查取证、刑讯、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与当时全国第二次“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以下简称“严打”)离不开.这两个案件都暴露出了“严打”这种运动式执法本身具有容易使公安人员和司法人员好大喜功、草率结案的缺陷.研究两案件具体的相似点,厘清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平反历经的艰苦历程,对于推进“严打”运动健康发展,减少冤假错案有着重要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中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