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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份以来,桐柏县委按照统一思想、制定政策、严格考核、优胜劣汰的工作思路,实行领导干部待岗制。县委规定,对不适合本岗位工作、难以安排者,不服从组织调动、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在全县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中排在后三名的单位正职等实行待岗。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疏通了不称职、不胜任的现职领导干部“下”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