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的通报,浙江省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原财务人员倪某利用代管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和负责报账的职务之便,通过支出不入账、伪造银行对账单和领导签字等方式,挪用侵吞公款3.14亿余元。倪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庆元县常务副县长、工业园区主任、财政局局长等38名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近年来,类似的"小官大贪"案件在全国范围频现,除了涉案人员自身原因外,也暴露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仍然比较薄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