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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保护培育的对象是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基础。然而目前,如何系统划分保护对象尚无统一规范,导致风景名胜区存在保护对象认知不全面、保护措施不深入等诸多问题。考虑到我国风景名胜区自然人文高度融合的特征,研究从整体价值角度,建立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对象的系统认知。基于文献研究和综合微观分析,提出"驱动—过程—结果"三大类保护对象,并以武夷山风景名胜区为例进行实践。研究对于促进风景名胜区的整体保护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