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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早在国有企业第一步“利改税”之前,赵紫阳总理就指出,“把上交利润改为上交税金这个方向,应该肯定下来。”按照这一“利改税”的正确方向,我们的税制改革,就要把上交利润,故为按本企业职工主观努力所得的利润,向国家上交社会主义所得税,进而把职工工资总额随同本企业上交的社会主义所得税浮动,逐步理顺我国的经济关系。我以为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