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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有效地缓解了分税制改革后地方上的财政困难,也曾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发挥过积极作用,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但同时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农民合法权益、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也产生不少弊端,因此,土地财政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必须改革规范现有土地财政,在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政绩考核机制、增加地方税源、规范土地抵押贷款等方面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