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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法侵害”的判断标准,大陆法系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只有在不法侵害真实发生的条件下,才存在正当防卫的余地(客观说);反观英美刑法,只要防卫人有理由相信存在着不法侵害,即可进行防卫(主观说)。但客观说和主观说在处理结论上大体一致。这表明,世界两大法系的刑法理论在不法侵害的判断基准问题上具有相当程度的共通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