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osheng0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社会进步的脚步在不断加快,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的飞速前进,特别是当今时代,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同时,社会经济有了长远的进步,而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民商法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所以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需要对民商法予以适当的调整,使其更加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本研究主要就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和发展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简要阐述,希望所得结果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并未相关领域提供可行的参考。
  关键词:社会经济;民商法;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2-0094-02
  作者简介:李杨杨(1991-),女,福建福州人,福州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
  当今时代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和经济时代,与此同时就更加凸显出民商法的社会地位。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国家立足于现实对民商法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工作,一些诸如《物权法》、《合同法》等民商法开始逐渐颁布、出台并得以实施,为我国法制的健全贡献了必要的力量。但是,因为时代是不断进步发展的,经济也是在不断前进的,所以在此背景下,需要不断的对民商法的现状加以调整,使其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是尤为重要的。
  一、新时期背景下民商法价值体系的相关性研究
  (一)民商法价值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民商法价值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密切的联系,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民商法所表现出来的基础价值就是安全与效益。从传统的民商法角度来分析,安全问题一直从属于一种派生地位,举例来说:传统的交易中,其交易安全的定义是信息、交付方式和信用安全三个方面的内容。而在当前的交易中,从整个交易安全的角度来分析,信息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很大,第三方获取到的交易信息对交易是否能够安全进行所构成的威胁也并不明显。而且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基本上不会出现交易安全等问题[1]。而在信息时代不断的向前递进的现在,信息的发展为民商法的主体自由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信息时代,互联网为主要的信息传递方式,这种信息交流突破了国与国之间的界线,行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要求通过互联网和任何地域的任何人进行信息交易,从事任何民商活动。所以,此背景下的市场早已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其具有开放性,这也使得人们可以随意从中获取想要的任何信息,同时也能够将自己的任何信息发布给任何人。
  (二)民商法价值体系的重构是新时期的必然要求
  在新时期,民商法的价值体系涉及到更加广泛的内容,其要包含平等、自由、公平、安全等多方面的利益。但是从整体来看,自由依然在价值体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对于其他价值体现来说,这是一项基础。分析平等原则,平等在新时期的要求也和传统民商法中的含义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其不仅具备目标性价值,同时也具有工具性的价值。公平一直是民商法中最为本质性的价值追求。而安全,虽然说在新时期其依然是一项基础,也是一项工具性价值,但是信息时代具有其自身的实际特点,所以安全也成为了新时期民商法所要不断发展和追求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效益在民商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定位,其主要是民商法的基础价值之一。仔细分析,安全和效益相互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矛盾,因此在新时期民商法的确立过程中,如何定位和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地位平衡,是成为其立法的重要目标。
  二、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基本原则的变化与发展
  (一)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坚持平等中立的原则
  在新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坚持平等中立的原则,其主要指的是在信息发展的时代,对于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方的民事个体,民商法参与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条件。其中涉及到一些技术性因素,而交易过程中交易平台需要保持中立的态度,杜绝出现偏袒任何一方的情况出现。这种特点主要是因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导致的,其属于一种技术性和全球性的特点。
  (二)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坚持安全性原则
  信息时代的安全定义相对于从前,其具有更加广泛和更加深刻的含义,因此安全原则也具有更新的内涵。其主要指所有的民事和商业活动应该将安全列在首位,将其作为一项基础前提,因此其所对应的立法也应该对具体的安全要求有所反应和体现。举例来说,对于电子商务安全的保障来说,其对于电子商务法而言,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实施目标,而且也是电子商务法制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和根本依据。在当前时代,信息发展的重要表现便是快捷化和方便性,这种高效快捷需要在安全的基础上进行,特别是当今时代,网络虽然发展很快,但是网络具有虚拟性和隐匿性,这也导致一定的安全问题凸显出来[2]。在这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安全问题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变化:因为网络欠缺必要的物理环境,这也使得相关的存储额和相关信息容易出现泄漏或丢失的可能性;因为认为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因为黑客的袭击和非法拦截等情况产生,其会对相关的存储和传播信息作出修改,进而使得网络安全问题严重。这样也使得相关的商业信息危险性增加。所以,针对于这种情况,其立法也需要通过临界于网络物理安全设置的数字认证和签名的支付方式来实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民商法的变化通过安全原则也能够体现出其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而作出的改变。
  (三)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坚持效益性原则
  长期以来,立法中一直有一个难题,那就是“公平、公正、效益”的问题。长期以来法律都是公正和公平的代名词,而且法律也是为了维持公正而产生的。但是法律同时也是位于经济基础之上的建筑层。所以在进行立法之时,需要理解这两个层面的基本内涵,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全面的对法律所坚持的基本原则予以定义。在法律制定的不同时期,其所体现出来的基本原则也是存在差异的,仔细分析,其主要是因为法律需要对不同时期的统治阶层的利益诉求进行表达。比如说在当前的信息时代,民商法效益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民商事的相关立法和相关活动需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并且不断促进效益目标的建设,其主要表现出了当前时代的自由化,同时也凸显出民商法在当前时代的集体效益和集体价值。   三、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基本范畴和基本制度的变化与发展
  (一)社会经济发展拓宽传统民商事权利体系的范围
  成熟且完全的民商事法律体系需要对现如今的民商事主要活动的内容和法律事实所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体现。从这方面来分析,这是一种存在着局限性和狭隘性的成熟与完善,其主要体现了一种阶段性。在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之下,传统的民商事在权力体系的范围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首先是信息库取得了专用特权,也就是说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而信息时代的重要特点便是其为所有的民商事活动提供一个更加便利的加以空间,而且信息的提供也为民商事活动的成功提供了必然的助力效果[3]。基于此,在民商事立法的时候,需要对于这种不具备独创性的但是却对信息库的开发和投资做出过共享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必要的民商事权利,以此来保护其劳动成果,同时也提升了其积极性。第二个是域名的专用特权。虽然目前民商法对于域名的转筒全并没有准确而完整的定义,但是应该对此做出相关的保障。所谓的域名就是人们通过此而将计算机连接到网络上的一个虚拟的地址。因此,通过域名能够对计算机所访问过的网络信息得以了解,而且也方便了计算机对于自己的相关信息资源的访问。域名在这个时候是一个商业价值的使用功能的结合体,当双方在交易中发挥了关键域名的使用特权之时,那么其也能够得到该项域名的专用特权。
  (二)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调整对象具有拓展作用
  从当前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最典型的发展表现就是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经济主要是一种依附于网络的交易,但是互联网具有开放性,这也能够使得互联网的信息来源的渠道更加的丰富和开放。而且开放的特性为信息的交流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交易空间。到目前为止,互联网的发展已经相当的完善,而且互联网几乎已经普及并且覆盖了整个社会的所有领域之内[4]。所以在信息的传递方面,这体现出了更加完全的改善和变革,而且信息自身的固有价值也发生了变化,其主要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且具有更加明确的现实意义的主体。信息不仅具有明确的财产性利益,同时也具有高效的经济效益,同时信息也能够体现出人格方面的隐私利益。在网络中,信息不仅代表民商事活动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同时也要求民商事对不同的主体之间的信息予以重视,故而这需要在立法当中加以体现。并且更好的将民商事不同主体之间所确立起来的信息联系体现出来。
  (三)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民商法实现全球化统一
  民商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其主要是所有的民商事活动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的总称,因此对其立法需要将民商事活动之间的相关联系当做主要对象。如果国家经济和单个经济市场独立存在时,那么与市场相对应的法律体系也是相应独立存在的。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网络的发展将全世界练成了一个整体,所以全球不同的国家的所有民事活动也都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全球经济活动的统一,也加速了经济的全球化。从全球互联网一体化的趋势和逐步融合的特征方面来说,全民网络民事活动也同时具备了更加广泛的特征和相容性,同时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普遍性。在这个前提下,在全球范围之内的法律理念和价值观念下,其相关的执行标准也在逐步统一,这样民商法的发展也将区域统一。
  四、结语
  本研究中笔者主要就新时期背景下民商法价值体系的相关性进行简要的探究,同时分析了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基本原则的变化与发展、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基本范畴和基本制度的变化与发展。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民商事法律的自身完善必然会不断跟进,这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同时也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陆航.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J].商业文化,2015,21(15):412-413.
  [2]惠强.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07(11).
  [3]于婷婷.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才智,2014,09(33):1542-1543.
  [4]徐阳.论民法与商法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关系地位[J].法制博览,2015,07(15).
其他文献
莜麦亦称裸燕麦,是适宜高寒区种植的主要农作物之一,其籽粒蛋白质、含油量、β-葡聚糖含量在禾谷类作物中名列前茅,是特殊人群(比如肥胖症、糖尿病等)的优良食品,亦是家畜的优质饲
[摘要]“一带一路”是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中工程建设是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在中国和沿线国家的工程建设中的实际应用,地质工程行业自身的工程应用总量、质量、技术标准、基础知识储备和地质环
摘 要 食品行业丑闻不断的原因,监管环节的疏漏是重要因素之一,文章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法背景进行了分析,通过调查研究,指出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现状,探究本罪立法的重大意义所在,并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监管 渎职罪  作者简介:李福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045
摘 要 我国《刑法》和我国社会一起正在经历深刻而剧烈的转型。传统刑法理论体系只注重本身逻辑规范,不能呼应外在社会的需要必然无法跟上社会的发展步伐。本文从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现状分析,在包容性视角下以开放性动态思维构建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战略部署,以期食品安全治理刑法发展最优化。  关键词 社会转型 食品安全犯罪 刑法规制  作者简介:吕丹丹,大连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政治制度,食品安全治理。  中
权利主体界定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核心问题,涉及到权利内容及其保护模式.2014年发布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条例》)将其著作权归属于“
增值税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经过这几年的实践,事实表明,营改增对交通建设工程造价起到了一定的减税效应,对于提升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盈利能力有着积极的意义.
摘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政策与实践方面都已开始着手进行,入市后所获收益由谁进行分配、怎样分配及监督等都亟待解决。农民集体是土地所有权人,应由各级农民集体在籍人员分享收益,并决定收益用途,同时做好收益分配中的监督工作,以期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共享土地改革成果。  关键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收益分配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
摘 要 近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迅速发展,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但是,其在适用法律和实务操作中出现了一些争议,被派遣劳动者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更是争论的焦点。本文从目前实践中存在的争议出发,结合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派遣劳动者应不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劳务派遣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作者简介:孙文君,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
所谓分层次教学,就是教师充分考虑到学生中存在的差异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类别学生的学习指导,以便使每个学生都得到最好的发展。我在教学中具体是这样实施的。  首先,把学生分成可以内部互相比较的4个层次,其中作为“先锋”的A组成员占全班人数的1/3强,作为“中坚力量”的B组成员占全班人数的1/3,而C组、D组成员总数约为全班人数的1/4。每个层次的学生达标起点不同,但达标后的积分相同,这样,积分就
江山选民资格案的出现不是中国选举进程中的偶然现象,它具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江山所经历的居委会选举与人大选举基本上体现了城市基层选举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它在理论上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