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刘易斯(1994)认为:“如果没有一个明智政府的积极促进,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经济进步,……另一方面,也有许多政府给经济生活带来灾难的例子,以致于要写满几页警惕政府参与经济生活的话也是很容易的。”更确切地说,“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
在标准化和标准竞争的过程中引入政府的角色,需要有两个前提条件:首先,存在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其次,政府有能力实施这种干预。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G M Peter Swann(2000)指出,就像“硬”基础设施(如公路和铁路)一样,标准化基础设施也有着很强的公共物品属性,所以政府应当维持标准的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标准化进程中不均衡的表现可能会导致短视的标准。因此保证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特别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责任。
市场有失败的可能性。如果任由自身机制,市场往往会产生太少或太多,甚至是错误的标准。例如,David(1985)就指出市场有可能被劣等标准锁定。
标准的形成需要基础设施。标准赖以形成、发展的基础,如制度、教育、知识产权政策、开放而竞争的市场结构等等,同样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因此需要政府通过直接或直接的方式加以提供。
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高昂。由于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投资巨大,不确定性强,牵涉面众多,甚至会对产业有根本性的影响,所以交易费用高昂。这些都不是微观市场主体自身所能够解决的。
越来越小的“盲巨人”
David(1987)曾经用“盲巨人”来比喻试图将标准竞争引向“好”的方向的公共机构。在标准竞争的早期,公共机构是一个巨人它的行动可对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然而不幸的是,在这个时期,公共机构往往也是“盲的”,它无法预知自己的行动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影响,因而也就有些手足无措。而随着迷茫期的结束,公共机构也已经不再是一个巨人了:其行动只能对结果产生微乎其微的影响。
David的观点无疑有些悲观。但是他定义了巨人可发挥作用的时机的窗口。这为政府实施干预的时机选择,提供了一个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我们也认为,只要政府的措施以合适的方式进行,不过份干预微观层面的具体选择,则仍然会得到比较好的结果。欧洲移动通信标准化进程中ETSI等组织所起到的作用以及GSM的成功,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政府如何实施干预?
基础设施的提供和保证。林毅夫、蔡?P、李周(1999)认为,发展战略内生的要求是使市场充分运行,价格信号正确。因此,政府的作用首先在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和规则性。在标准化过程中,政府应当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例如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最小化创新活动中的外部性;再例如,提供发展初期的启动投资。
明确的态度。在标准形成和标准实现阶段,“预期”因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明确的态度如果是一种“可置信的承诺”,一方面影响到本国标准的预期;另一方面,会影响到市场微观主体(如企业)的激励结构,从而影响到微观行为。
“试验田” 的保证。在标准实现阶段,本国市场是新标准的第一块“试验田”。由于通信技术标准的复杂特性,其完善非常需要一个试运行的环境。政府应当努力提供这种保障,以期本国标准获得“先发优势”。
鼓励技术创新。创新能力是产业升级的根本动力。政府应当从制度上和政策上鼓励创新。结合我们的分析,现阶段更应当鼓励的是开发层面的创新。
市场中的协调。帮助市场微观主体进行必要的联合,例如促成标准联盟;并且注意平衡标准竞争中的各方利益。
发展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应当保证政策的前瞻性,对标准的发展方向和产业的升级有全面、清晰的认识。在标准形成早期尽早促成标准蓝图的确定。同时,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要预见到分工升级的“不必然性”,提前进行“非自发积累要素”的培养,例如增加教育投资的力度,改善技术要素禀赋。
总而言之,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公共机构)的作用更多的在于宏观的干预,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政策,或者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减少市场微观行为的外部性,为企业等微观主体的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同时,在标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积极地发挥其协调、引导的作用。
小 结
虽然要就3G的成败下定论还为时过早,但是普遍的看法是欧洲、韩国的模式是值得借鉴的,而美国模式过于偏向市场竞争,已经在发展中带来了许多弊端。通信技术标准的复杂特性,巨大的投资和对各个产业的波及效应,以及由此带来的交易费用的高昂,决定了在技术标准的发展过程中,离不开政府(或者标准组织)的积极作用。政府应当有明确的态度,而且这种态度的表达越早越好,因为微观主体的行为将在根本上受到这一态度的影响。与此同时,政府应当从宏观环境和产业政策上,给以更实质的支持。如Jeffrey L.Funk和David T.Menthe所分析的,委员会和市场的混合机制是一种较优的选择。
在标准化和标准竞争的过程中引入政府的角色,需要有两个前提条件:首先,存在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其次,政府有能力实施这种干预。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G M Peter Swann(2000)指出,就像“硬”基础设施(如公路和铁路)一样,标准化基础设施也有着很强的公共物品属性,所以政府应当维持标准的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标准化进程中不均衡的表现可能会导致短视的标准。因此保证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特别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责任。
市场有失败的可能性。如果任由自身机制,市场往往会产生太少或太多,甚至是错误的标准。例如,David(1985)就指出市场有可能被劣等标准锁定。
标准的形成需要基础设施。标准赖以形成、发展的基础,如制度、教育、知识产权政策、开放而竞争的市场结构等等,同样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因此需要政府通过直接或直接的方式加以提供。
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高昂。由于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投资巨大,不确定性强,牵涉面众多,甚至会对产业有根本性的影响,所以交易费用高昂。这些都不是微观市场主体自身所能够解决的。
越来越小的“盲巨人”
David(1987)曾经用“盲巨人”来比喻试图将标准竞争引向“好”的方向的公共机构。在标准竞争的早期,公共机构是一个巨人它的行动可对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然而不幸的是,在这个时期,公共机构往往也是“盲的”,它无法预知自己的行动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影响,因而也就有些手足无措。而随着迷茫期的结束,公共机构也已经不再是一个巨人了:其行动只能对结果产生微乎其微的影响。
David的观点无疑有些悲观。但是他定义了巨人可发挥作用的时机的窗口。这为政府实施干预的时机选择,提供了一个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我们也认为,只要政府的措施以合适的方式进行,不过份干预微观层面的具体选择,则仍然会得到比较好的结果。欧洲移动通信标准化进程中ETSI等组织所起到的作用以及GSM的成功,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政府如何实施干预?
基础设施的提供和保证。林毅夫、蔡?P、李周(1999)认为,发展战略内生的要求是使市场充分运行,价格信号正确。因此,政府的作用首先在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和规则性。在标准化过程中,政府应当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例如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最小化创新活动中的外部性;再例如,提供发展初期的启动投资。
明确的态度。在标准形成和标准实现阶段,“预期”因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明确的态度如果是一种“可置信的承诺”,一方面影响到本国标准的预期;另一方面,会影响到市场微观主体(如企业)的激励结构,从而影响到微观行为。
“试验田” 的保证。在标准实现阶段,本国市场是新标准的第一块“试验田”。由于通信技术标准的复杂特性,其完善非常需要一个试运行的环境。政府应当努力提供这种保障,以期本国标准获得“先发优势”。
鼓励技术创新。创新能力是产业升级的根本动力。政府应当从制度上和政策上鼓励创新。结合我们的分析,现阶段更应当鼓励的是开发层面的创新。
市场中的协调。帮助市场微观主体进行必要的联合,例如促成标准联盟;并且注意平衡标准竞争中的各方利益。
发展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应当保证政策的前瞻性,对标准的发展方向和产业的升级有全面、清晰的认识。在标准形成早期尽早促成标准蓝图的确定。同时,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要预见到分工升级的“不必然性”,提前进行“非自发积累要素”的培养,例如增加教育投资的力度,改善技术要素禀赋。
总而言之,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公共机构)的作用更多的在于宏观的干预,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政策,或者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减少市场微观行为的外部性,为企业等微观主体的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同时,在标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积极地发挥其协调、引导的作用。
小 结
虽然要就3G的成败下定论还为时过早,但是普遍的看法是欧洲、韩国的模式是值得借鉴的,而美国模式过于偏向市场竞争,已经在发展中带来了许多弊端。通信技术标准的复杂特性,巨大的投资和对各个产业的波及效应,以及由此带来的交易费用的高昂,决定了在技术标准的发展过程中,离不开政府(或者标准组织)的积极作用。政府应当有明确的态度,而且这种态度的表达越早越好,因为微观主体的行为将在根本上受到这一态度的影响。与此同时,政府应当从宏观环境和产业政策上,给以更实质的支持。如Jeffrey L.Funk和David T.Menthe所分析的,委员会和市场的混合机制是一种较优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