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9年10月,《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的改革目标;2000年7月,最高法院颁布《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下称《选任办法》);2001年3月,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首期“审判长培训班”,肖扬院长做重要讲话;200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官法》修正案,规定了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旨在提高法院的“门槛”、提高法官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