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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在解释未完成形态犯罪和违法性阻却事由时遇到的困境进行分析剖解,批驳了"一个犯罪只有一个犯罪构成"的观点,并修正了对犯罪构成理论的一些错误理解.同时,在坚持刑事一体化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对该说的一些个人理解.最后得出了一个全新的结论:我国的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