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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同志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指出“要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弘扬典型,发挥先进典型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带动各族群众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朱海仑同志在中共乌鲁木齐市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指出:“要针对‘7·5’事件严重破坏了民族团结这一事实,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官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