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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水资源本来由各州分别管理。每个州的水权形式和水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都通过立法来管理其区域内的水资源,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水资源和水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水权的界定、分配、转让、调整等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由于各州在对水资源提取利用时很难相互协调。往往过度用水,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威胁和破坏。鉴于此,澳政府于1995年颁布了《水分配与水权——实施水权的国家框架》。1996年,澳政府又颁布了《地下水的分配与使用——澳大利亚地下水管理国家框架》,把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作为整体纳入国家统一管理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