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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中,有两种特殊形式的认识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和进行实践有着重要意义,即“事实性认识”和“评价性认识”。两者的主体都是人(包括由人组成的社会群体),但两者的客体和认识过程方式却不尽相同,两者统一于人的实践,又相互区别、相互联系。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两种认识的特点来探讨其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