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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郑政办[2012]47号二○一二年七月九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及时、有效、公正地解决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郑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