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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浙江省财政厅[1997]财会25号印发)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