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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台湾最优秀的年轻医师纷纷弃守“五大科”(内、外、妇、儿、急)、抢攻“五官科”(眼、牙、皮肤、耳鼻喉)。前者由于高风险、健保(医保)支付低、工时过长等三大问题,让作为基石的急重症医师正在快速流失中。妇产科医师高添富一句玩笑话,直指问题核心,因为五大科“钱少、事多、离‘监’(狱)近”。
台湾医师已是“犯罪率”极高的高风险行业。今年8月,高雄市冈山区,一位孕妇生产时不幸去世,死因是肝坏死。结果家属索赔5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不成后,竟然大动作发动两辆游览车及20辆小轿车,到诊所抗议,由于人数众多,警方还出动近百位警察“封路”维持秩序。背负刑事罪名30岁年轻医师自杀
既然死因是肝的问题,按理说应与妇产科医师无关。自问并无医疗疏失的医师,面对病人家属发动人海战术的“闹事”行为,“救人医师”瞬间变成“杀人犯”,内心所遭受的冲击与委屈,不禁让他萌生“不如归去”之念,从此不愿再当“送子观音”。
这位被围攻的医师其实是高雄市冈山地区最后一家还愿意接生的妇产科诊所,除了他之外,冈山医院仅存的两位妇产科医师,也都被病人告上法院。
一般人以为台湾妇产科医师的减少是因为少子化的关系;事实上,医疗纠纷才是妇产科医师还有其他重症医师,心中不可承受之痛。前几年台北荣总医院因为注射筒未消毒完全,导致无辜病患感染疟疾事件,负责医师虽然最后都获得缓刑,但“杀人犯”的罪名,还是让其中一位住院医师无法释怀,竟然注射剧毒的氯化钾自杀,结束了不到30岁的年轻生命。
有一项数据也很惊人,根据阳明大学公共卫生研究所杨秀仪博士与刘邦扬硕士的调查统计,台湾医师的犯罪率,竟是“世界第一”:平均每38.8天就有一位医师被定罪。他们调查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台湾地方法院共有312位医师被告,其中80名医师被判有罪,台湾医师的“有罪率”竞高达25.6%;相较美国,百年以来却只有一例医疗刑事案件。
8成纠纷打刑事官司
为什么台湾医师的犯罪率特别高?因为台湾医师技术、医疗质量特别差?还是另有原因?
全球前200大医院中,台湾就入围14家,整体排名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及德国。可见台湾医疗体系及技术,已经达到世界级水平。
台湾医师被告率全世界第一的原因,台湾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王皇玉指出,问题出在台湾医疗纠纷案件80%是以“刑事诉讼”方式提出,而其他地区则大多是以“民事诉讼”来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为何台湾病患、家属偏好提出刑事诉讼?难道是坚持一定要医师入狱被关?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黄立解释,真正原因是因为成本低、便利性高。就病患或家属而言,若仅提起民事诉讼,提告人必须聘请律师、担负举证责任,证明医疗行为与病人死伤间有因果关系,且必须缴纳裁判费用,成本较高。
反之,若是改以刑事诉讼提告,其优点为可请求检察官介入,利用公权力帮助搜集证据及强制处分,并造成医师心理压力。且无须缴纳裁判费用,还可以同时在刑事诉讼中请求附带民事赔偿。因此,从病人或家属的角度,自然宁愿采取刑事诉讼,造成医疗纠纷“以刑逼民”的诉讼形态。
真理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吴景钦认为,现行“法律规范”不分医疗过失轻重,一律以“刑法”绳之。他认为:“这才是医师被指为高犯罪行业的原因所在,造成诉讼之累。”
去年,台中县有一位医师,好心帮病人剪趾甲,不小心造成病患甲沟炎而被告。另一名医师紧急“救活”90岁老妇人,但因未先获得家人同意书,他也被告。这就是台湾医疗纠纷不分过失轻重都以刑事论罪的结果。
医生救人先问有无签同意书
台湾医疗纠纷刑事诉讼泛滥的结果是,病患或家属很难得到任何赔偿,医疗人员却饱受诉讼过程折磨,而检察官介入司法纷争,更是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这就逼得医师遇到危急病人时,第一个反应不再是“救人第一”,而是“签家属同意书”才是最优先。“依法看病”成为医师行医的第一守则。为了避免医疗纠纷,多数妇产科医师宁愿选择剖腹产,因为风险较低。“救人变杀人”的效应,让医师不敢挑战风险大的手术或医疗行为,纷纷采取“防卫式医疗”。
几年前,台中一位小女孩罹患严重腿部血管瘤导致跛行,必须紧急开刀。由于病情严重,开刀风险极高,连续求诊11位医师都遭拒绝,直到第12位医师才帮她开刀成功。当台湾医师都只敢做一些低风险的小手术,高难度的手术将缺乏足够临床经验知识的累积,如此一来,风险又会增加,医师就更不敢冒险“以身试法”。恶性循环的结果,将造成台湾整体医疗水平的下降。
据杨秀仪的统计发现,最常收到法院传票的医师,几乎全来自外科、妇产科、内科、儿科、急诊等重症科别,而这些科别的医师却是在关键时刻真正拯救生命的人!
重症医师受训时间长、行医难度高,现在连被告率都是最高,难怪台湾医学系学生避之惟恐不及!
(燕珍宜)(编辑,袁红)
台湾医师已是“犯罪率”极高的高风险行业。今年8月,高雄市冈山区,一位孕妇生产时不幸去世,死因是肝坏死。结果家属索赔5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不成后,竟然大动作发动两辆游览车及20辆小轿车,到诊所抗议,由于人数众多,警方还出动近百位警察“封路”维持秩序。背负刑事罪名30岁年轻医师自杀
既然死因是肝的问题,按理说应与妇产科医师无关。自问并无医疗疏失的医师,面对病人家属发动人海战术的“闹事”行为,“救人医师”瞬间变成“杀人犯”,内心所遭受的冲击与委屈,不禁让他萌生“不如归去”之念,从此不愿再当“送子观音”。
这位被围攻的医师其实是高雄市冈山地区最后一家还愿意接生的妇产科诊所,除了他之外,冈山医院仅存的两位妇产科医师,也都被病人告上法院。
一般人以为台湾妇产科医师的减少是因为少子化的关系;事实上,医疗纠纷才是妇产科医师还有其他重症医师,心中不可承受之痛。前几年台北荣总医院因为注射筒未消毒完全,导致无辜病患感染疟疾事件,负责医师虽然最后都获得缓刑,但“杀人犯”的罪名,还是让其中一位住院医师无法释怀,竟然注射剧毒的氯化钾自杀,结束了不到30岁的年轻生命。
有一项数据也很惊人,根据阳明大学公共卫生研究所杨秀仪博士与刘邦扬硕士的调查统计,台湾医师的犯罪率,竟是“世界第一”:平均每38.8天就有一位医师被定罪。他们调查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台湾地方法院共有312位医师被告,其中80名医师被判有罪,台湾医师的“有罪率”竞高达25.6%;相较美国,百年以来却只有一例医疗刑事案件。
8成纠纷打刑事官司
为什么台湾医师的犯罪率特别高?因为台湾医师技术、医疗质量特别差?还是另有原因?
全球前200大医院中,台湾就入围14家,整体排名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及德国。可见台湾医疗体系及技术,已经达到世界级水平。
台湾医师被告率全世界第一的原因,台湾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王皇玉指出,问题出在台湾医疗纠纷案件80%是以“刑事诉讼”方式提出,而其他地区则大多是以“民事诉讼”来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为何台湾病患、家属偏好提出刑事诉讼?难道是坚持一定要医师入狱被关?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黄立解释,真正原因是因为成本低、便利性高。就病患或家属而言,若仅提起民事诉讼,提告人必须聘请律师、担负举证责任,证明医疗行为与病人死伤间有因果关系,且必须缴纳裁判费用,成本较高。
反之,若是改以刑事诉讼提告,其优点为可请求检察官介入,利用公权力帮助搜集证据及强制处分,并造成医师心理压力。且无须缴纳裁判费用,还可以同时在刑事诉讼中请求附带民事赔偿。因此,从病人或家属的角度,自然宁愿采取刑事诉讼,造成医疗纠纷“以刑逼民”的诉讼形态。
真理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吴景钦认为,现行“法律规范”不分医疗过失轻重,一律以“刑法”绳之。他认为:“这才是医师被指为高犯罪行业的原因所在,造成诉讼之累。”
去年,台中县有一位医师,好心帮病人剪趾甲,不小心造成病患甲沟炎而被告。另一名医师紧急“救活”90岁老妇人,但因未先获得家人同意书,他也被告。这就是台湾医疗纠纷不分过失轻重都以刑事论罪的结果。
医生救人先问有无签同意书
台湾医疗纠纷刑事诉讼泛滥的结果是,病患或家属很难得到任何赔偿,医疗人员却饱受诉讼过程折磨,而检察官介入司法纷争,更是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这就逼得医师遇到危急病人时,第一个反应不再是“救人第一”,而是“签家属同意书”才是最优先。“依法看病”成为医师行医的第一守则。为了避免医疗纠纷,多数妇产科医师宁愿选择剖腹产,因为风险较低。“救人变杀人”的效应,让医师不敢挑战风险大的手术或医疗行为,纷纷采取“防卫式医疗”。
几年前,台中一位小女孩罹患严重腿部血管瘤导致跛行,必须紧急开刀。由于病情严重,开刀风险极高,连续求诊11位医师都遭拒绝,直到第12位医师才帮她开刀成功。当台湾医师都只敢做一些低风险的小手术,高难度的手术将缺乏足够临床经验知识的累积,如此一来,风险又会增加,医师就更不敢冒险“以身试法”。恶性循环的结果,将造成台湾整体医疗水平的下降。
据杨秀仪的统计发现,最常收到法院传票的医师,几乎全来自外科、妇产科、内科、儿科、急诊等重症科别,而这些科别的医师却是在关键时刻真正拯救生命的人!
重症医师受训时间长、行医难度高,现在连被告率都是最高,难怪台湾医学系学生避之惟恐不及!
(燕珍宜)(编辑,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