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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皆不可忽视。有了直接证据材料,一经查证属实,案件的主要事实即可清楚,因此在办案中应当首先努力收集直接证据。同时也绝不能忽视对间接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侦查中,间接证据往往是发现犯罪分子的先导,也是获得直接证据的有力手段,还是鉴别直接证据的有效方法,许多情况下甚至可以加强证据的证明力,必要时,完全依靠间接证据亦可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