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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窖镇原属汉寿县辖,1955年划归南县。1943年5月9日至11日。日军在这里制造了一起“南京大屠杀式”的大血案:3天时间,3000多名日军屠杀我无辜同胞3万余人。其中本地居民7000多人。附近地区居民6000多人。外地难民12000多人,国民党溃兵5000余人。还摧残致伤3000多人,烧毁房屋3000余问,焚烧船只2500多艘。至今留下白骨累累的“千人坑”遗址。日军践踏厂窖期间,还奸淫妇女达2000多人,从10来岁幼女到70岁老妇,无一幸免。“厂窖惨案”是日军残酷杀害我无辜同胞的一个典型罪证。为了教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