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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分析各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孕产妇及围产儿的影响。方法:回顾分析228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历资料,分析该疾病不同类别的孕产妇并发症及妊娠结局。结果:妊娠期血压疾病(228例)占同期分娩总数(2843人)的8.02%,其中重度子痫前期118例,轻度子痫前期41例,妊娠期高血压37例,子痫6例,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16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10例。重度子痫前期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组中孕产妇合并症明显高于其他各组,而且早产、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及围产儿死亡率也明显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中以子痫、重度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组中孕产妇并发症及围产儿死亡率明显升高。
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产妇并发症围产儿结局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05.099
资料与方法
2008年6月~2009年6月住院分娩产妇2843例,其中妊娠期高血压病228例,发病率8.02%。年龄18~44岁,发病孕周27~41周,平均孕周35+4。初产妇112例,经产妇116例,双胎妊娠5例。重度子痫前期118例,轻度子痫前期41例,妊娠期高血压37例,子痫6例,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16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10例。分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其并发症结果及围产儿结局情况。
方法: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其并发症的诊断以《妇产科学》(第7版)[1]为准。对各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产妇并发症、妊娠结局进行比较。
统计学处理:应用SPSS10.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结果
各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中孕产妇并发症包括胎盘早剥,产后出血,心功能衰竭,肝肾功能损害,HELLP综合征。产妇无1例死亡,孕产妇严重并发症包括胎盘早剥、产后出血、心功能衰竭、肝肾功能损害等,在子痫、重度子痫前期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组中发生率明显增加,与其他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围产儿结局分析,见表1。
讨论
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其基本病理变化为全身小血管痉挛,脑血管痉挛可导致血管通透性增加,脑水肿、充血、贫血、血栓形成及出血等,严重威胁母婴健康。国内报道发生率为9.4%。孕产妇死亡率在城市为18.9/10万,全国为46.9/10万,围产儿总死亡率为2.68%,本组资料与国内报道一致[2]。
因妊娠期高血压基本病理生理改变为全身小动脉痉挛,子宫-胎盘血流灌注不良,以及抽搐发作时全身组织缺氧,使胎儿胎盘血循环中的氧含量明显下降,更易导致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因而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以减少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婴死亡率意义重大[3]。特别是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中早产、足月低体重儿、胎儿窘迫、胎死宫内、新生儿窒息、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妊娠期高血压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患者,严重威胁母儿生命安全。通常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发病早,随妊娠进展,病情逐渐加重,虽经积极治疗仍得不到有效缓解,适时终止妊娠是一重要的治疗措施,可有效地保证母体安全。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92.
2万淑梅,余艳红,黄莺莺,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及其对母儿的影响.中华妇产科杂志,2007,42(8):510-514.
3易媛媛,其木格,刘晓颖.182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分析.内蒙古医学杂志,2009,02:218-03.
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产妇并发症围产儿结局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05.099
资料与方法
2008年6月~2009年6月住院分娩产妇2843例,其中妊娠期高血压病228例,发病率8.02%。年龄18~44岁,发病孕周27~41周,平均孕周35+4。初产妇112例,经产妇116例,双胎妊娠5例。重度子痫前期118例,轻度子痫前期41例,妊娠期高血压37例,子痫6例,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16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10例。分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其并发症结果及围产儿结局情况。
方法: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其并发症的诊断以《妇产科学》(第7版)[1]为准。对各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产妇并发症、妊娠结局进行比较。
统计学处理:应用SPSS10.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结果
各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中孕产妇并发症包括胎盘早剥,产后出血,心功能衰竭,肝肾功能损害,HELLP综合征。产妇无1例死亡,孕产妇严重并发症包括胎盘早剥、产后出血、心功能衰竭、肝肾功能损害等,在子痫、重度子痫前期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组中发生率明显增加,与其他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围产儿结局分析,见表1。
讨论
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其基本病理变化为全身小血管痉挛,脑血管痉挛可导致血管通透性增加,脑水肿、充血、贫血、血栓形成及出血等,严重威胁母婴健康。国内报道发生率为9.4%。孕产妇死亡率在城市为18.9/10万,全国为46.9/10万,围产儿总死亡率为2.68%,本组资料与国内报道一致[2]。
因妊娠期高血压基本病理生理改变为全身小动脉痉挛,子宫-胎盘血流灌注不良,以及抽搐发作时全身组织缺氧,使胎儿胎盘血循环中的氧含量明显下降,更易导致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因而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以减少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婴死亡率意义重大[3]。特别是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中早产、足月低体重儿、胎儿窘迫、胎死宫内、新生儿窒息、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妊娠期高血压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患者,严重威胁母儿生命安全。通常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发病早,随妊娠进展,病情逐渐加重,虽经积极治疗仍得不到有效缓解,适时终止妊娠是一重要的治疗措施,可有效地保证母体安全。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92.
2万淑梅,余艳红,黄莺莺,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及其对母儿的影响.中华妇产科杂志,2007,42(8):510-514.
3易媛媛,其木格,刘晓颖.182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分析.内蒙古医学杂志,2009,02: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