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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加入WTO以后,与国外贸易往来的机会增多,在走出国门的时候,我国也非常重视对外资的引入,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外商在我国的投资情况,并提出了促进外商在我国投资的策略,希望为我国招商引资提供一些思考。
关键词:外商;投资;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83-01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此外,由于历史、政治、法律等原因,外商还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因此,研究外商在我国的投资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
一、外商投资的意义
1.外商投资促进了制度的创新
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在竞争中让市场经济在社会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如果没有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重大突破,中国经济在整体上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进程不仅不会这么快,而且也许还会是难以想象的。外商直接投资的进人在国内市场上直接带来了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根本变化,对整个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深远。
2.加强了企业的竞争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缺乏效率的最基本的原因,是把作为经济发展主体的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物,完全使其失去了内在的活力。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入,对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起到的示范作用非常重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引入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家精神,对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在微观层次上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
3.外商投资改变市场结构
外商投资形成市场供给,迅速改变了短缺的市场结构,带来市场竞争和冲击,有利于打破国内市场分割,加速某些领域尚存的行政主导型的资源配置向市场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转变,加速旧的经济体制灭亡和新体制确立。大大地加快了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步伐,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升级产生了重要的拉动作用。
4.外商投资促进宏观调控方式转变
外商投资影响着我国社会总供求关系和供求市场结构,单纯利用行政手段控制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已经无法达到政府调控的目标,迫使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尽快建立并完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和产业政策,完善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体系,以有效管理开放经济,实现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协调。
二、外商投资发展策略
1.采取税收优惠方式吸引外资
加强间接优惠方式的调控力度。我国的税收优惠宜从以直接优惠为主转向以间接优惠为主,并采用多种税收优惠方式,提高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税收优惠的实际效果,结合各国不同的税收原则和政策,考虑不同产业的投资及收益特点,采取相应有效的税收优惠方式。注重税收优惠政策的时效性和适度性。应该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因时因势而调整,注意其时效性。同时,还要注意政策的连续性,尤其是对我国当前的外商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重大改革时,要充分考虑外商投资者的既得利益和我国政府的有关承诺,防止巨大波动的出现,也就是坚持适度性的原则。
2.防止外资垄断
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措施,在国内形成一批可与跨国公司竞争的大型企业集团。当国内企业暂不具备竞争能力时,一个产品领域至少引进两家跨国公司投资,形成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可通过降低同类产品的进口关税,使跨国公司的产品与进口商品形成竞争。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以及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还要制定商业秘密法、反贿赂法等,使之相互协调配套,对商标法、税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也要做出修订,以更适应新形势对引进外资的新需要,维护真正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禁止高污染产业外商投资,限制资源高消耗型的外商投资。为了提高外商投资质量,可以考虑将企业经营中造成环境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社会成本内部化,由企业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在放弃按照所有制性质设定差别政策待遇的同时,转而实施产业倾斜政策和区域倾斜政策。按照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对不同产业和区域分别实行差别性的投资管理办法和财税、金融等政策待遇。提高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技术门槛和环境门槛,控制资源损耗大、污染程度比较高、技术水平较低的外商投资进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
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壮大,是为了更加自信地实行经济开放,参加国际竞争,实现国家富强。这就要求国家在发展战略、产业方针和制度保障上相互协调,彼此促进,为民族工业的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入世后,我国还应该灵活地运用关税政策,使之与外资产业政策相配合。用好、用足WTO的例外规定,必要时对一些战略性产业进行扶持,以提高产业的结构,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商直接投资进行合理的监督,防止外资在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运用反倾销法补贴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手段,将外商的侵权行为诉诸法律,以防止外资对国内市场进行垄断等损害我国利益的行为发生。
参考文献:
[1]赵放,陈阵.从外商对华投资战略转型和产业转移看吉林省引进外资策略的调整[J].经济纵横,2008(05).
[2]余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外资法的调整与走向[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05).
[3]王韧农.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完善与国家经济安全[J].经济研究导刊,2009(06).
[4]罗贤东.论现阶段我国外商投资法的修改与完善[J].河南社会科学,2009(02).
[5]廖毓辉.浅议我国外商投资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经贸,2006(S1).
关键词:外商;投资;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83-01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此外,由于历史、政治、法律等原因,外商还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因此,研究外商在我国的投资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
一、外商投资的意义
1.外商投资促进了制度的创新
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在竞争中让市场经济在社会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如果没有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重大突破,中国经济在整体上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进程不仅不会这么快,而且也许还会是难以想象的。外商直接投资的进人在国内市场上直接带来了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根本变化,对整个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深远。
2.加强了企业的竞争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缺乏效率的最基本的原因,是把作为经济发展主体的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物,完全使其失去了内在的活力。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入,对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起到的示范作用非常重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引入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家精神,对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在微观层次上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
3.外商投资改变市场结构
外商投资形成市场供给,迅速改变了短缺的市场结构,带来市场竞争和冲击,有利于打破国内市场分割,加速某些领域尚存的行政主导型的资源配置向市场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转变,加速旧的经济体制灭亡和新体制确立。大大地加快了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步伐,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升级产生了重要的拉动作用。
4.外商投资促进宏观调控方式转变
外商投资影响着我国社会总供求关系和供求市场结构,单纯利用行政手段控制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已经无法达到政府调控的目标,迫使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尽快建立并完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和产业政策,完善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体系,以有效管理开放经济,实现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协调。
二、外商投资发展策略
1.采取税收优惠方式吸引外资
加强间接优惠方式的调控力度。我国的税收优惠宜从以直接优惠为主转向以间接优惠为主,并采用多种税收优惠方式,提高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税收优惠的实际效果,结合各国不同的税收原则和政策,考虑不同产业的投资及收益特点,采取相应有效的税收优惠方式。注重税收优惠政策的时效性和适度性。应该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因时因势而调整,注意其时效性。同时,还要注意政策的连续性,尤其是对我国当前的外商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重大改革时,要充分考虑外商投资者的既得利益和我国政府的有关承诺,防止巨大波动的出现,也就是坚持适度性的原则。
2.防止外资垄断
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措施,在国内形成一批可与跨国公司竞争的大型企业集团。当国内企业暂不具备竞争能力时,一个产品领域至少引进两家跨国公司投资,形成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可通过降低同类产品的进口关税,使跨国公司的产品与进口商品形成竞争。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以及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还要制定商业秘密法、反贿赂法等,使之相互协调配套,对商标法、税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也要做出修订,以更适应新形势对引进外资的新需要,维护真正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禁止高污染产业外商投资,限制资源高消耗型的外商投资。为了提高外商投资质量,可以考虑将企业经营中造成环境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社会成本内部化,由企业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在放弃按照所有制性质设定差别政策待遇的同时,转而实施产业倾斜政策和区域倾斜政策。按照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对不同产业和区域分别实行差别性的投资管理办法和财税、金融等政策待遇。提高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技术门槛和环境门槛,控制资源损耗大、污染程度比较高、技术水平较低的外商投资进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
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壮大,是为了更加自信地实行经济开放,参加国际竞争,实现国家富强。这就要求国家在发展战略、产业方针和制度保障上相互协调,彼此促进,为民族工业的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入世后,我国还应该灵活地运用关税政策,使之与外资产业政策相配合。用好、用足WTO的例外规定,必要时对一些战略性产业进行扶持,以提高产业的结构,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商直接投资进行合理的监督,防止外资在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运用反倾销法补贴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手段,将外商的侵权行为诉诸法律,以防止外资对国内市场进行垄断等损害我国利益的行为发生。
参考文献:
[1]赵放,陈阵.从外商对华投资战略转型和产业转移看吉林省引进外资策略的调整[J].经济纵横,2008(05).
[2]余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外资法的调整与走向[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05).
[3]王韧农.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完善与国家经济安全[J].经济研究导刊,2009(06).
[4]罗贤东.论现阶段我国外商投资法的修改与完善[J].河南社会科学,2009(02).
[5]廖毓辉.浅议我国外商投资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经贸,2006(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