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旦被追诉人选择认罪认罚便意味着放弃包括无罪辩护在内的诸多重要权利以换取"从宽",并且法庭审判从简从快不再审查事实基础。深受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潜在影响,考虑到职务犯罪自侦权转向监察委及司法压力的现状,面对认罪认罚的被追诉人,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之下,公诉机关应当认真对待检察官审查起诉(义务)主要包括查明被追诉人所认之罪具有事实基础与否、进行充分的权利告知、展开与被追诉人协商、关注被害人必要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