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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借款(担保)合同的使用,无疑极大地方便了借贷双方的融资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同时也暗含了合同文本滞后、内容设置违法、不履行告知义务、选择不利条款、条款含义不清等五大方面的风险.为了充分体现和实践公平、自愿的契约精神,确保贷款安全,金融业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对格式借款合同的弊端与风险加以有效的控制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