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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为他人负责?这种责任源于何处?传统西方哲学对此问题的回答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把这种责任归于我的利他本能或同情感,一是把它归于我的自由选择与行动。与这两种思路不同,勒维纳斯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别样的思考方向:到自我的开端之外,到自我的行动(存在)之外,到自我于现在做出的自由决定之外,去寻找为他人的责任的“起源”。又由于传统哲学往往把自我、存在、现在视为开端或本原(arche),在勒维纳斯看来,相对于这些开端,为他人的责任其实是一种“无端的”(an-archique)责任:它源于那在开端之外或之前的“无端”(I’an-archie)、那种“非本原”(non-originel)。因此,对于为他人的责任的“起源”问题,需要的是一种“无端学”(all-archéolo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