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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物理教学中培养学生分析物理过程是学生学好物理的关键所在,笔者在从事物理教学中,特别注重这一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例如,在初二物理物体的浮沉条件—节的教学中,学生对“漂浮”、“悬浮”、“上浮”、“下沉”等几个概念往往混淆不清,甚至乱用。在教学中首先应把漂浮和悬浮分成一类,明确它们是一个静止过程,这时物体受到两个力的作用,一是液体竖直向上的浮力,二是物体本身所受的重力,这两个力是一对平衡力,合力为零。物体在竖直方向上处于静止状态。所不同的是漂浮是物体有部分露出液表面或物体上表面和液面相平。悬浮是物体全部浸没在水中,而且可以停留在液体中任何深度。另一类是“上浮”和“下沉”,它们是一个运动过程。上浮是物体向上运动的过程,它的最终结果是漂浮在液面上,因为物体在液体上浮过程中露出液面V浸越来越小。根据阿基米得定律,F浮越来越小,当F浮=G时,物体就漂浮在液面上。下沉的过程与上浮相反,它是物体向下运动,运动的最终结果是沉底。沉底有两种情况:一是沉底有缝,这时物体受到三个力的作用:液体竖直向上的浮力,溶器底竖直向上的支持力,物体本身受到的竖直向下的重力,这三个力的合力为零,因此物体在竖直方向处于静止状态;二是沉底无缝,这时物体在竖直方向上受到两个力的作用:液体竖直向上的浮力和物体本身受到的竖直向下的重力。这两个力是一对平衡力,合力为零,因此,物体在竖直方向处于静止状态。
通过对物理过程的分析,学生不但对“漂浮”、“悬浮”、“上浮”、“下沉”等几个概念有了正确的理解,而且能准确地掌握了物体的浮沉条件。
综上所述,分析物理过程是学好物理的关键所在。
例如,在初二物理物体的浮沉条件—节的教学中,学生对“漂浮”、“悬浮”、“上浮”、“下沉”等几个概念往往混淆不清,甚至乱用。在教学中首先应把漂浮和悬浮分成一类,明确它们是一个静止过程,这时物体受到两个力的作用,一是液体竖直向上的浮力,二是物体本身所受的重力,这两个力是一对平衡力,合力为零。物体在竖直方向上处于静止状态。所不同的是漂浮是物体有部分露出液表面或物体上表面和液面相平。悬浮是物体全部浸没在水中,而且可以停留在液体中任何深度。另一类是“上浮”和“下沉”,它们是一个运动过程。上浮是物体向上运动的过程,它的最终结果是漂浮在液面上,因为物体在液体上浮过程中露出液面V浸越来越小。根据阿基米得定律,F浮越来越小,当F浮=G时,物体就漂浮在液面上。下沉的过程与上浮相反,它是物体向下运动,运动的最终结果是沉底。沉底有两种情况:一是沉底有缝,这时物体受到三个力的作用:液体竖直向上的浮力,溶器底竖直向上的支持力,物体本身受到的竖直向下的重力,这三个力的合力为零,因此物体在竖直方向处于静止状态;二是沉底无缝,这时物体在竖直方向上受到两个力的作用:液体竖直向上的浮力和物体本身受到的竖直向下的重力。这两个力是一对平衡力,合力为零,因此,物体在竖直方向处于静止状态。
通过对物理过程的分析,学生不但对“漂浮”、“悬浮”、“上浮”、“下沉”等几个概念有了正确的理解,而且能准确地掌握了物体的浮沉条件。
综上所述,分析物理过程是学好物理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