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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速推进建设生态文明等多个方面的战略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环境保护与高耗能高污染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环境保护,已经是我国科学发展的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难点和重点。
近几年来,在国际可再生能源市场快速发展的拉动和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的科研开发、产业发展以及市场应用等均进入了一个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问题研究
虽然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仍很大。这是因为:
1.政策及激励措施力度不够。在目前政策环境和技术水平下,除了太阳能和水电具有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以外,多数能源在开发上成本较高,普遍规模小、资源散、缺少连续生产的可行性,缺乏竞争力。当前,我国虽然支持风力发电、质能生物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但扶持政策体系还不完整,激励机制也不健全,政策缺乏稳定性,科学持续发展的长
效机制还没有形成。
2.市场保障机制不完善。由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缺少明确目标,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虽然在逐步加大,但是市场保障政策还没有完全配套,市场需求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导致市场拉动力太小,我国可再生能源在技术的发展上始终处于缓慢、粗劣的状态。
3.产业体系和技术开发能力薄弱。我国的沼气、太阳能利用和水力发电的发展水平比较高,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远远落后于国外先进技术水平,普遍存在技术研发能力低、制造生产设备的能力弱、过度依赖国外进口的现状。加之目前我国在能源资源评价上、标准技术上、检测和认证产品体系上的不健全,导致技术人才明显缺乏,技术服务体系没有完全形成。
德国可再生能源市场问题研究
2013年6月26日,德国《星期天世界报》用4个整版的篇幅刊登文章,大谈可再生能源的弊病,被采访人普遍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表示怀疑。在最受欢迎的太阳能的调查上,德国权威调查机构民意调查显示,认为未来能源供应最重要的源泉是太阳能的人占99%。但调查同时显示,对太阳能的快速发展,科技工作者却持反对态度。他们普遍认为成本太高,已影响了德国经济的发展。最近德国的环境部长发言,德国保证不了以后坚持采用收购补贴的政策,言外之意即德国要控制太阳能发展规模。德国控制太阳能发展规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1.安装规模较大,本国电网的承载能明显不足。到2013年年底,德国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安装规模将达到16兆瓦,居世界第一。如果继续发展并保持强劲态势,德国电网在稳定性、安全性上将面临极大的考验和质疑。
2.成本比较高,政府的财政负担明显加重。从经济效益的追求上看,风能发电明显优于太阳能发电。据《星期天世界报》提供的数据显示,一个风轮发电机所发出的电量等同于20个足球场地大的太阳能光板的发电量。加上太阳辐照度被自然条件(季节、昼夜、地理、经度纬度)和随机因素(晴、阴、云、雨)影响大,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导致太阳能发电经常间断,极不稳定,增加了太阳能规模应用的难度。
德国放缓太阳能市场规模建设,暴露出德国政府制定的太阳能政策,根本达不到促进太阳能市场发展的现实。从科研方面看,虽然德国装机规模快增速大,但科研技术发展跟不上其发展的幅度。例如,在电能存储上,由于缺少小型电力存储装置,导致出现严重浪费现象。由于可再生能源需求增大,电网明显承受力不足,必须进行改造,导致太阳能人网波动较大。中德能源市场合作存在的问题
1.中国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引起德国的担忧。中德双方虽然合作不断扩大,但存在技术水平和资金投入的不对等,德国担心技术得不到保护,在发展规模上会不如我国。如,我国2004年启动风能项目,到2010年我国的投入已经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德国后悔培养了一个“强大的竞争者”,导致出现非理性想法,针对我国进行的反倾销和合作中断等,给双方合作蒙上了阴影。在今后的合作中,消除非理性想法,是双方必须面对的问题。
2.经济和环保利益没能达到有机统一。在能源合作上环保利益和经济利益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相辅相成,但是这方面在中德合作上,没有达到有机的统一。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利于全球环境保护,但它同时也会对德国的相关产业带来竞争和冲击。如果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对德国的经济产生冲击,德国肯定会采用贸易保护。从环保出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该会加快传播和普及的速度;但从经济利益看,商品是可再生能源技术,这导致德国在技术交流上设置障碍。德国虽然是对中国转让技术最多的国家,但这些技术多是低水平的,德国对关键技术有所保留。
3.逻辑上冲突存在于中德合作的目标中。在可再生能源的合作上,德国追求的目标是获取更大的中国市场,中国的目标是获取德国先进技术。两国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互补优势,正是推动双方合作的基础之一。但从德国方面来看,德国的优势在于技术,而不在于价格,德国要想长期占领中国市场,必须依靠技术上的优势,这就逼迫德国在加强科学研究的同时,必须对先进的技术、关键的环节有所保留。从我国的角度看,既然不能获得德国的先进技术,双方合作缺少实际意义,合作的动力弱化。在德国转让核心技术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我国提出要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同时,尽管中国深知自己庞大的市场是吸引德国的最重要因素,但从维护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中国又不能不保护、培养自己的民族品牌,牢牢占稳本国市场。随着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加强,民族品牌技术日益完善,具有价格优势的中国产品不仅得到了国内消费者的认可,在国际市场也具有越来越强的竞争力。德国失去的不仅是部分中国市场,还包括一些国际市场。
中国与德国是目前世界上可再生能源投资最多的国家,可再生能源正在成长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以风能项目为例,中国2010年风电机组装机总量跃居世界第一位,从产业规模到市场规模都居于世界前列,全球前十强风机制造商中,就有华锐、金风、东气和国电联合动力等四家中国企业。但纵观中国风电业整体实力,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某些风电机组关键设计技术依然依托于欧美、尤其是风电强国德国。因此,中国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尤其是德国风电行业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不断吸收引进德国风电行业的高新科技,在互补双赢的道路上加快实现我国建设风电强国的目标。同时,具备了风电行业全球最大市场和产量的中国,无疑对德国风电高新技术的跨国输出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中德两国需进一步加强在风电领域的合作,取长补短,共谋发展,以实现节能环保、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共同目标。
近几年来,在国际可再生能源市场快速发展的拉动和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的科研开发、产业发展以及市场应用等均进入了一个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问题研究
虽然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仍很大。这是因为:
1.政策及激励措施力度不够。在目前政策环境和技术水平下,除了太阳能和水电具有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以外,多数能源在开发上成本较高,普遍规模小、资源散、缺少连续生产的可行性,缺乏竞争力。当前,我国虽然支持风力发电、质能生物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但扶持政策体系还不完整,激励机制也不健全,政策缺乏稳定性,科学持续发展的长
效机制还没有形成。
2.市场保障机制不完善。由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缺少明确目标,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虽然在逐步加大,但是市场保障政策还没有完全配套,市场需求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导致市场拉动力太小,我国可再生能源在技术的发展上始终处于缓慢、粗劣的状态。
3.产业体系和技术开发能力薄弱。我国的沼气、太阳能利用和水力发电的发展水平比较高,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远远落后于国外先进技术水平,普遍存在技术研发能力低、制造生产设备的能力弱、过度依赖国外进口的现状。加之目前我国在能源资源评价上、标准技术上、检测和认证产品体系上的不健全,导致技术人才明显缺乏,技术服务体系没有完全形成。
德国可再生能源市场问题研究
2013年6月26日,德国《星期天世界报》用4个整版的篇幅刊登文章,大谈可再生能源的弊病,被采访人普遍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表示怀疑。在最受欢迎的太阳能的调查上,德国权威调查机构民意调查显示,认为未来能源供应最重要的源泉是太阳能的人占99%。但调查同时显示,对太阳能的快速发展,科技工作者却持反对态度。他们普遍认为成本太高,已影响了德国经济的发展。最近德国的环境部长发言,德国保证不了以后坚持采用收购补贴的政策,言外之意即德国要控制太阳能发展规模。德国控制太阳能发展规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1.安装规模较大,本国电网的承载能明显不足。到2013年年底,德国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安装规模将达到16兆瓦,居世界第一。如果继续发展并保持强劲态势,德国电网在稳定性、安全性上将面临极大的考验和质疑。
2.成本比较高,政府的财政负担明显加重。从经济效益的追求上看,风能发电明显优于太阳能发电。据《星期天世界报》提供的数据显示,一个风轮发电机所发出的电量等同于20个足球场地大的太阳能光板的发电量。加上太阳辐照度被自然条件(季节、昼夜、地理、经度纬度)和随机因素(晴、阴、云、雨)影响大,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导致太阳能发电经常间断,极不稳定,增加了太阳能规模应用的难度。
德国放缓太阳能市场规模建设,暴露出德国政府制定的太阳能政策,根本达不到促进太阳能市场发展的现实。从科研方面看,虽然德国装机规模快增速大,但科研技术发展跟不上其发展的幅度。例如,在电能存储上,由于缺少小型电力存储装置,导致出现严重浪费现象。由于可再生能源需求增大,电网明显承受力不足,必须进行改造,导致太阳能人网波动较大。中德能源市场合作存在的问题
1.中国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引起德国的担忧。中德双方虽然合作不断扩大,但存在技术水平和资金投入的不对等,德国担心技术得不到保护,在发展规模上会不如我国。如,我国2004年启动风能项目,到2010年我国的投入已经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德国后悔培养了一个“强大的竞争者”,导致出现非理性想法,针对我国进行的反倾销和合作中断等,给双方合作蒙上了阴影。在今后的合作中,消除非理性想法,是双方必须面对的问题。
2.经济和环保利益没能达到有机统一。在能源合作上环保利益和经济利益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相辅相成,但是这方面在中德合作上,没有达到有机的统一。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利于全球环境保护,但它同时也会对德国的相关产业带来竞争和冲击。如果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对德国的经济产生冲击,德国肯定会采用贸易保护。从环保出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该会加快传播和普及的速度;但从经济利益看,商品是可再生能源技术,这导致德国在技术交流上设置障碍。德国虽然是对中国转让技术最多的国家,但这些技术多是低水平的,德国对关键技术有所保留。
3.逻辑上冲突存在于中德合作的目标中。在可再生能源的合作上,德国追求的目标是获取更大的中国市场,中国的目标是获取德国先进技术。两国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互补优势,正是推动双方合作的基础之一。但从德国方面来看,德国的优势在于技术,而不在于价格,德国要想长期占领中国市场,必须依靠技术上的优势,这就逼迫德国在加强科学研究的同时,必须对先进的技术、关键的环节有所保留。从我国的角度看,既然不能获得德国的先进技术,双方合作缺少实际意义,合作的动力弱化。在德国转让核心技术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我国提出要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同时,尽管中国深知自己庞大的市场是吸引德国的最重要因素,但从维护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中国又不能不保护、培养自己的民族品牌,牢牢占稳本国市场。随着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加强,民族品牌技术日益完善,具有价格优势的中国产品不仅得到了国内消费者的认可,在国际市场也具有越来越强的竞争力。德国失去的不仅是部分中国市场,还包括一些国际市场。
中国与德国是目前世界上可再生能源投资最多的国家,可再生能源正在成长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以风能项目为例,中国2010年风电机组装机总量跃居世界第一位,从产业规模到市场规模都居于世界前列,全球前十强风机制造商中,就有华锐、金风、东气和国电联合动力等四家中国企业。但纵观中国风电业整体实力,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某些风电机组关键设计技术依然依托于欧美、尤其是风电强国德国。因此,中国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尤其是德国风电行业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不断吸收引进德国风电行业的高新科技,在互补双赢的道路上加快实现我国建设风电强国的目标。同时,具备了风电行业全球最大市场和产量的中国,无疑对德国风电高新技术的跨国输出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中德两国需进一步加强在风电领域的合作,取长补短,共谋发展,以实现节能环保、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