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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专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劳动学习,既是学生完成在校学习的一部分课程内容,也是学生走出校门进入社会的必经阶段。随着我国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这种在校期间通过实习打工,积累实践经验的作法也越来越受到用工单位的欢迎。但现实生活中,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也面临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实习打工期间受到劳动伤害时,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笔者了解到,造成学生实习打工权益难以维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还是法律存在空白。这不仅是因为《劳动法》对学生参加实习打工没有明确规定,就连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也没有涉及这个特殊的群体。学生不是“劳动者”,这使得参加实习打工的学生没有资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学生,虽然在实习打工期间得到用人单位的些许报酬,但他们与用人单位的雇用关系却得不到确认。“身份”的不确定,必然造成他们在受到工伤伤害以及其它利益侵害时,其权益得不到很好地维护。每年寒暑假期间,总有一些学生因实习打工受到伤害的事件在媒体出现,因此,填补相关法律法规空白,维护实习打工学生利益,已是刻不容缓。
事实上,一些法律工作者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认为,学生实习打工期间应认定为“劳动者”身份,这有利于保障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劳动安全。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就此对笔者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实习学生签订书面协议,用人单位就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承担起学生劳动安全责任。“但这些都应该在法律层面上加以解决。”他同时认为,为了更好地推动学生实习打工这项工作,保险公司也应适时推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这个特别险种。“一旦出现学生在实习、打工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伤害,还可以由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基本保障。”总之,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健康是学校的责任,也是接受实习打工的用人单位的责任,更是法律的责任。
事实上,一些法律工作者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认为,学生实习打工期间应认定为“劳动者”身份,这有利于保障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劳动安全。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就此对笔者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实习学生签订书面协议,用人单位就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承担起学生劳动安全责任。“但这些都应该在法律层面上加以解决。”他同时认为,为了更好地推动学生实习打工这项工作,保险公司也应适时推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这个特别险种。“一旦出现学生在实习、打工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伤害,还可以由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基本保障。”总之,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健康是学校的责任,也是接受实习打工的用人单位的责任,更是法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