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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对水资源的依赖程度不断加大,自凿井资质审核许可取消之后,有些地方凿井取水出现混乱状态。为了维护水事的公共利益和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从水资源管理的源头上加强凿井取水许可管理,根据《水法》“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和《山东省实施〈水法〉办法》“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以及《枣庄市凿井取水管理暂行办法》等,从2009年5月初开始,山东省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下简称市局)开展了全市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