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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霞同志现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中共党员。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她模范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带领全庭干警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审判任务.为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9年被天津市高级法院授予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区政法系统、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1年评为院、区机关党委、区级优秀党员,被区委推荐为天津市级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