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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较大工伤赔付,作为工伤保险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无论归属于劳动法范畴还是社会保障法范畴,从性质而言,均属公法领域,与私权救济性质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之间存在着根本区别.(一)责任人是否特定的区别.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受害人和责任承担者都是不特定的.而工伤赔付责任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责任人是特定的,始终是劳动者所属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