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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了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与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内在关系和相互作用。防震减灾事业的社会化进程,促进了防震减灾法的形成,影响着法体内容和表现方式、立法体制和调整范围;同样,防震减灾法的实施,推动了事业的综合全面发展,确认了责利关系与发展方向,促进了地震科学技术的进步。正是这种内在的互动与互为关系,形成了共同进步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