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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自治区档案局(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之规定,将自1995年至2010年形成的所有文书档案进行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并全部数字化处理后向自治区档案馆进行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