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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我国每年高发的地质灾害,以及因此给我国带来的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情况下,研究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并利用好地质环境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主要对我国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做一个简要的介绍,并对利用地质环境来防治地质灾害做一个简要的探讨与分析。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原则;危害;方法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
地质灾害是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作用下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等造成损失危害的地质现象。地质环境是指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组成的环境系统。狭义的地质环境是指由岩石及其风化物产物组成的环境系统。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总是孕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质灾害的发生总是离不开地质环境。地质环境的因素会影响地质灾害的类型、程度、规模、持续时间等等。如果没有形成一定的地质环境,那么地质灾害也无法发生,因此地质环境对地质灾害也起一定的制约作用。根据不同的地质环境又可以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与防备、控制。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又会对地质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会对地质环境进行不可逆的改变。地质灾害的发生会对地质环境起一个重塑的作用,对地质构造、地形地貌产生一定的改变。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一) 预防为主
地质灾害虽然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必然性,但是人类并不是完全束手无措、任其发生的。人类可以通过做好科学性的事先预防工作,对可能存在、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事先的预测、防备与控制。当预测到地质灾害可能发生时,提前转移人群以及财务,做好充分的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地质灾害的防治应该以防预为主、治理为辅,只有将预防工作充分做好了,才能万事具备,将灾害扼杀在摇篮里,将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灾害变成对人类无害的自然现象。
(二) 综合防治
事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也要综合治理,要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抗、救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其他自然灾害相结合。比如,在泥石流、滑坡突发地,要将植物草被种植等非工程措施与建造防护坡等工程措施相结合起来,要对泥石流、滑坡多发地段采取预防、监测、救助、治理等综合措施,要将防治泥石流、滑坡与其他自然灾害相结合起来综合防治。因此,在地质灾害防治中,不能单一独立地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要多方面、综合性进行防治。
(三) 长远规划
地质灾害具有周期性、隐蔽性与地域性,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要进行长远规划、统筹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性的。对于地质灾害的周期性与区域性,我们要对其发生的周期性与区域性进行研究,了解不同地质灾害发生主要时间周期与区域分布,这样才能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事先的预测与防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1]。对于全国的所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管理部门要做一个统筹管理、长远规划,当灾害未发生时,要做好预测、防备工作,当地质灾害发生时,相关部门要在全国进行统筹,及时做好灾后救济重建工作。只有对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做好统筹管理、长远规划,才能将地质防治工作做到持之以恒、有条不紊,才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效率。
(四) 生态平衡
地质灾害会对地质环境产生一定的改变作用,也会一定程度上破坏生态平衡。而人类活动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生态的平衡,注意生态的整体性。否则,如果光从单方面上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而不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那样即使暂时地防治了地质灾害,但长远来看还是会对人类活动造成更大的破坏与损失。
三、地质环境利用机制建设
(一) 环境规划
地质灾害的发生需要依靠一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只有一定地质环境形成,各种因素都达到了, 地质灾害才有发生的条件。因此,地质环境是促使地质灾害发生的催化剂,也是地质灾害的制约条件。因此,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首先要对我国的地质环境进行统筹规划与探测,了解我国的地质环境分布情况,了解不同的地质环境下可能发生的不同的地质灾害,从而有的放矢、有重点得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特点,进行有效的预防与控制[2]。国家相关部门要对我国的地质环境进行勘探记录,对我国的地形地貌进行详细具体的了解,了解我国不同区域的地质环境状况与不同地质灾害的区域分布情况,对地质环境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二) 资源保护
不同的地质灾害需要一定的条件促成才能发生,人类的不合理活动也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因此在地质环境利用中,要注重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例如,在高原丘陵地带,要注意不要过度砍伐,否则容易引发山体滑坡与泥石流。在草原地区,不要过度放牧,否则容易引起土地荒漠化。在开采矿石时,要注意对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否则容易造成地面塌陷。这些都是由于人类的过度开采造成的人为的地质灾害。因此,在人类活动中,要注意保护资源,减少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
(三) 工程建设
只有当地质灾害对人类的财产、生命、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了,才成成为灾害,否则,只能称之为自然现象。因此,通过对地质环境的提前探测了解,可以在地质灾害多发的地质环境中减少人类活动,减少工程建设,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地质灾害对人类造成的不良影响。
结语:
地质灾害给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危害与损失,而地质环境是地质灾害孕育的条件,也是制约地质灾害发生的因素。因此,我们应该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长远规划、生态平衡的地质灾害原则下,合理利用好地质环境,对地质环境进行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根据地质环境特点进行工程建设,利用好地质环境对地质灾害的作用,从而将地质灾害的破坏作用减少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王雁林,郝俊卿.地质灾害防治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讨[J]. 灾害学,2012,(04).
[2]焦红军,郑拓. 张大卫副省长赴安阳督察汛期地质灾害防治[J]. 资源导刊, 2012,(08).
[3]马玉良,张蕾.城市地面沉降灾害及其综合预防[J].中国房地产业.2015.9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原则;危害;方法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
地质灾害是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作用下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等造成损失危害的地质现象。地质环境是指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组成的环境系统。狭义的地质环境是指由岩石及其风化物产物组成的环境系统。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总是孕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质灾害的发生总是离不开地质环境。地质环境的因素会影响地质灾害的类型、程度、规模、持续时间等等。如果没有形成一定的地质环境,那么地质灾害也无法发生,因此地质环境对地质灾害也起一定的制约作用。根据不同的地质环境又可以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与防备、控制。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又会对地质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会对地质环境进行不可逆的改变。地质灾害的发生会对地质环境起一个重塑的作用,对地质构造、地形地貌产生一定的改变。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一) 预防为主
地质灾害虽然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必然性,但是人类并不是完全束手无措、任其发生的。人类可以通过做好科学性的事先预防工作,对可能存在、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事先的预测、防备与控制。当预测到地质灾害可能发生时,提前转移人群以及财务,做好充分的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地质灾害的防治应该以防预为主、治理为辅,只有将预防工作充分做好了,才能万事具备,将灾害扼杀在摇篮里,将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灾害变成对人类无害的自然现象。
(二) 综合防治
事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也要综合治理,要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抗、救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其他自然灾害相结合。比如,在泥石流、滑坡突发地,要将植物草被种植等非工程措施与建造防护坡等工程措施相结合起来,要对泥石流、滑坡多发地段采取预防、监测、救助、治理等综合措施,要将防治泥石流、滑坡与其他自然灾害相结合起来综合防治。因此,在地质灾害防治中,不能单一独立地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要多方面、综合性进行防治。
(三) 长远规划
地质灾害具有周期性、隐蔽性与地域性,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要进行长远规划、统筹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性的。对于地质灾害的周期性与区域性,我们要对其发生的周期性与区域性进行研究,了解不同地质灾害发生主要时间周期与区域分布,这样才能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事先的预测与防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1]。对于全国的所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管理部门要做一个统筹管理、长远规划,当灾害未发生时,要做好预测、防备工作,当地质灾害发生时,相关部门要在全国进行统筹,及时做好灾后救济重建工作。只有对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做好统筹管理、长远规划,才能将地质防治工作做到持之以恒、有条不紊,才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效率。
(四) 生态平衡
地质灾害会对地质环境产生一定的改变作用,也会一定程度上破坏生态平衡。而人类活动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生态的平衡,注意生态的整体性。否则,如果光从单方面上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而不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那样即使暂时地防治了地质灾害,但长远来看还是会对人类活动造成更大的破坏与损失。
三、地质环境利用机制建设
(一) 环境规划
地质灾害的发生需要依靠一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只有一定地质环境形成,各种因素都达到了, 地质灾害才有发生的条件。因此,地质环境是促使地质灾害发生的催化剂,也是地质灾害的制约条件。因此,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首先要对我国的地质环境进行统筹规划与探测,了解我国的地质环境分布情况,了解不同的地质环境下可能发生的不同的地质灾害,从而有的放矢、有重点得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特点,进行有效的预防与控制[2]。国家相关部门要对我国的地质环境进行勘探记录,对我国的地形地貌进行详细具体的了解,了解我国不同区域的地质环境状况与不同地质灾害的区域分布情况,对地质环境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二) 资源保护
不同的地质灾害需要一定的条件促成才能发生,人类的不合理活动也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因此在地质环境利用中,要注重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例如,在高原丘陵地带,要注意不要过度砍伐,否则容易引发山体滑坡与泥石流。在草原地区,不要过度放牧,否则容易引起土地荒漠化。在开采矿石时,要注意对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否则容易造成地面塌陷。这些都是由于人类的过度开采造成的人为的地质灾害。因此,在人类活动中,要注意保护资源,减少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
(三) 工程建设
只有当地质灾害对人类的财产、生命、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了,才成成为灾害,否则,只能称之为自然现象。因此,通过对地质环境的提前探测了解,可以在地质灾害多发的地质环境中减少人类活动,减少工程建设,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地质灾害对人类造成的不良影响。
结语:
地质灾害给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危害与损失,而地质环境是地质灾害孕育的条件,也是制约地质灾害发生的因素。因此,我们应该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长远规划、生态平衡的地质灾害原则下,合理利用好地质环境,对地质环境进行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根据地质环境特点进行工程建设,利用好地质环境对地质灾害的作用,从而将地质灾害的破坏作用减少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王雁林,郝俊卿.地质灾害防治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讨[J]. 灾害学,2012,(04).
[2]焦红军,郑拓. 张大卫副省长赴安阳督察汛期地质灾害防治[J]. 资源导刊, 2012,(08).
[3]马玉良,张蕾.城市地面沉降灾害及其综合预防[J].中国房地产业.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