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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只有让更多的家庭学会理财,才会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我们不仅要防止劳动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更要防止财产性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的主要形式有:利息、红利、房租等。在股市和房市价格高企的今天,这样的承诺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拥护。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29年,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中国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迈进。1978年中国人均GDP只有160美元,到2007年预计人均GDP将超过2200美元。中国人民先摆脱贫困实现了温饱,继而又从温饱实现了总体小康,现在正在向全面小康迈进。
那么,为什么要在当前这个时候提出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呢?因为,在贫困时期,绝大多数家庭入不敷出,在基本生存线上徘徊,经常欠债;在温饱时期,绝大多数家庭衣食无忧,没有多少节余;随着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除去其它必要的开支,家庭有了越来越多的节余,需要找到投资的有效途径,实现更好的保值增值。这就需要创造一个获得财产性收入的良好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只有让更多的家庭学会理财,才会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目前,收入的差距一方面来自劳动的差距,另一方面来自财产的差距,我们不仅要防止劳动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更要防止财产性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国家统计局有关测算表明,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幅为19.7%,2006年则为26.5%。而同期城镇居民劳动报酬的增长率为14%—17%,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比例为11%—12%,大大低于财产性收入,必须关注财产性收入的普遍性问题。
我国经济目前已经进入起飞阶段,财富效应将更加明显,因此必须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鼓励财产性收入只是我们的起点,决不是我们的终点,我们的终点是共同富裕。
在未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要增加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使他们有钱可以进行投资活动;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老百姓的生活和投资的后顾之忧,使更多普通老百姓可以进行投资活动,从而有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可能。要完善各类资本要素市场,确保这些要素市场健康发展,使所有者获得长期可靠的回报。随着《物权法》的实施,要保护群众拥有财产获得收益的权益,创造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拥有财产更加具有安全感,而不是成为一种不安的负担。目前,财产拥有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收入的基尼系数,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利于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让我们把基尼系数回落到0.40作为一个目标而努力,让每一个家庭都拥有一定的财产性收入,这应该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作者系国家发改委经济社会发展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