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巴特尔2013年3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类生产和流通管理,维护酒类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酒类生产、流通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