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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对我省现行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这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及评估中介机构的相关业务操作规范影响较大,为此,本刊记者专就此次国有资产评估改革问题采访了省财政厅副厅长罗石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