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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决是联系公民和法律的桥梁,公民通过司法判决来认识法律。提高司法艺术,坚持司法公正,将法律的要求通过司法判决完整地展现给公民,实现“内在观点”与“外在观点”的统一,法律就不是仅仅从外在观点来看的不具有确定性的“预测论”,而是从内在观点来看的具有确定性的“义务论”,如此才能建立公民和法律之间稳定的“熟人关系”,法律权威在这种“熟人关系”中才有牢固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