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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后,有些子公司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自己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可以从事各项活动而不受集团公司统一规章制度的约束.可以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这种认识来源于对企业集团本质的错误理解,是一个集团运行初期不成熟的表现,也是在内控管理运行中必须彻底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在内部控制上要着眼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强化财务总监的监管,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