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澂江县自6月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认真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注重证据、协商为主”的原则,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取得阶段性的成绩。在调处工作中,做到领导到位、底子清楚、依法依规,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村民“三老”人员熟村情、识文化、懂政策、明事理、有威望等作用,紧紧依靠他们做好群众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