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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73件(并案后35件)、建议1049件。会议期间1049件建议都已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其中,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逐步落实的955件,占91%;所提建议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