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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国家电网公司推行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建立多元化的缴费渠道,建设全覆盖、便捷、安全的缴费体系已经成为更好的服务广大电力客户及提升电费回收率的客观需求。同一种收费方式,在不同地区,或者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客户身上,其效果可能大相径庭。因此,有必要仔细分析各种收费方式的利弊,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客户,采用适当的电费回收方式,逐步化解收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从而达到“颗粒归仓”的完美效果。
关键词:电费、缴费渠道、缴费模式、村邮站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到供电所去交电费”,是多年来客户心目中理所当然的交费方式,也是我们目前采用最广泛、历史最悠久的一种收费方式。随着电力客户类型的不断增加,用电量迅速的增长,使得用电服务要求呈现出了多样化的趋势。
一、目的
供电企业作为社会关注的公益性企业。服务是基础属性,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方便、稳定的电能和优质服务是供电企业始终追求的目标。供电企业以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为宗旨,以预防为主、全员参与为基础,牢固树立“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大力拓展缴费渠道,方便用电客户缴费,满足不同人群缴费需求,把提升电力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质量作为切入点,保证电费回收,提升电费回收率和提高服务水平。
二、电费回收难的原因
2.1 邮政代收电费原因
为了确保电费回收实现“双结零”,也是为了企业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我公司2005年与邮政局联合开展“邮政代收农电费业务”。通过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县26万余户的邮政储蓄开户率达到了98.26%,每月电费透支率降至3.35%,当月电费通过邮政储蓄划拨占总电费的85.5%。由于每个乡镇储蓄窗口太少,每月存电费时窗口拥挤,用户等待时间较长。有的用户需要跑几十里地来存电费,造成用户有怨言;另外邮政部门将“邮政代收农电费业务”纳入“低端业务”不愿再与我们合作,因此给我公司电费回收工作带来困难。
2.2 “一卡通”缴费原因
因邮政部门不再与我们合作开展“邮政代收农电费业务”后,我公司及时开展了电费回收“一卡通”业务。实际上就是供电所在供电营业厅坐收,只不过是给用户发了一张包含“户名、户号”的磁卡而已。客户交费时,在供电所营业厅刷卡后,收费人员直接将用户的缴费金额录入用电营销系统内。这种缴费方式虽然不在依托“第三方”,但是仍然存在着缴费网点少,客户缴费需要跑很远的路,集中交费时,供电营业厅人满为患。
2.3 用电观念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的电费征收制度都是先用后缴,一些小企业、个体经营户对缴纳电费重视不够,法制观念不强,就产生了不缴电费的情况,能拖就拖,能欠就欠。
2.4 内部管理原因
由于供电企业自身内部管理问题产生的电费损失也屡见不鲜。例如:错抄、估抄,用电性质、电价分类等于电费计算有关的信息错误,造成高电价转换低电价的情况发生等。
三、多元化缴费渠道
3.1电费划拨
实行电费划拨,其优点表现在客户避免了每月到供电营业所交费的麻烦,提高了电费回收率,减轻了柜台收费的压力,避免了走收电费的风险,规范了电费资金的管理;就银行而言,增加了其存款余额,提高了其客户知名度,增强了与其他银行的竞争力。
存在问题: 一是续存、丢折、换折过程中的问题。客户丢折、换折以后,没有及时到供电营业所办理重新登记帐号的手续,造成原有帐号不能划拨,继而影响到正常用电;二是银行积极性降低。居民电费储蓄金额小,笔数多,导致基层银行职员对电费储蓄客户的服务质量逐步降低。三是各地市公司组建了电费管理中心,电费资金划转速度加快,资金在当地银行滞留时间短,也是影响银行积极性的一个因素;四是银行将代扣电费纳入低端业务,不愿再与我们合作。
3.2电费预交
电费预交和预付费装置是采取先付费后用电的收费方法,这种方式规避了风险,电费预交或预付费装置采用越多的地区,电费回收率越高,回收电费效果十分明显。
但是,目前这种方式的争议仍然存在,争议焦点集中在:根据目前的电力法规,客户先用电后交钱是合法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这些条款,尽管没有“先用电后交费”的直接规定,但根据这些条款,可以得出先用后交费的结论。
尽管如此,不是不能找到预交电费可行的法律依据。一是《合同法》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电费结算方式。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电费结算方式,包括先付费后用电这种方式。如果没有规定电费结算方式,默认为传统方式,即先用电后付费。目前,相当一部分供电企业,收费方式变化以后没有及时修签合同,特别是采用IC卡预付费的居民客户,其合同为“格式合同”,更应该注意其中条款的完整。二是对于信用等级差、或濒临破产倒闭的客户,预交电费能够规避电费回收风险。但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掌握确凿证据后及时通知客户并按程序办理,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三是预交电费的利息问题。由于客户先期付款,客户有权利要求将预交电费存款利息返还。因此,需要双方事先意见达成一致,否则有出现纠纷的可能。
3.3其他收费方式:网上银行、电话银行、pos机自动交费、电费充值卡等,这些方式需依赖于服务提供方和供电公司多方面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多元化的交费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将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进一步减轻传统收费方式的压力,逐步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收费难问题。
3.4 “村邮站”代收
“村邮站”是邮政服务广大农民的终端,是农村投递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依托邮政网络、以市县邮政局为骨干、乡镇邮政局为集结点,辐射行政村”的邮政农村物流平台。主要是以市、县邮政局为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以乡镇邮政支局为配送中心,以新型“村邮站”为末梢,辐射全省各行政村的配送和服务网络,实现农村物流渠道的双向畅通。
“村邮站”主要集中在各乡镇的各个行政,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有:邮政物流、邮政农资、信件投递,代收移动、联通费用、代收电费、代购飞机票、车船票等。村邮站每个行政村及每个社区都有,并且还可以延伸到各个小区内。
供电公司可以借助于村邮站的覆盖面,与邮政部门协商开辟 “村邮站”代收电费业务,既能给“村邮站”带来人气,增加“村邮站”的消费能力,又能满足供电公司的电费回收农村村村全覆盖和城区“十分钟”缴费圈的需求。
供电公司开通村邮站代收电费的初衷:一是村邮站覆盖面广,缴费网点多;二是用户缴费可以在自己家门口就能缴费;三是符合上级部门提出的县城区“十分钟缴费圈”和农村缴费网点全覆盖的要求;四是在村邮站缴费时,可以及时打印缴费清单,让群众明白用电详细信息。
郵政部门开通村邮站代收电费的初衷:一是为了宣传村邮站,增加人员的流动性;二是为了销售邮政物质(化肥、农药、超市商品等);三是为了减少邮政储蓄网点存储电费人员拥挤;四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大金额客户存款;五是为了收取一定数量的手续费用。
实施村邮站代收电费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电费风险问题。需要与邮政部门及村邮站签订协议,降低电费回收风险。
二是技术安全问题。和银行内部具有完备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相比,村邮站聘用人员可能十分复杂,管理可能与银行相差甚远,联网以后的技术安全性需要引起特别注意。三是服务问题。一旦服务质量差引起客户不满,最终还是影响供电公司的形象。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供电企业只有立足于实际,秉承“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宗旨,才能更好地加强电费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一方面应该加强自身管理,进行有效的宣传,改进服务从而影响人们自觉缴纳电费,另一方面,也要整顿市场,加强法制教育和管理,提升电力市场的整体素质,从而有效地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打好坚实的基础,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健康运行。通过对各种缴费渠道的筛选,在农村地区“村邮站”代收电费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基本上能够满足城区“十分钟缴费圈”和农村缴费网点全覆盖的要求。
关键词:电费、缴费渠道、缴费模式、村邮站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到供电所去交电费”,是多年来客户心目中理所当然的交费方式,也是我们目前采用最广泛、历史最悠久的一种收费方式。随着电力客户类型的不断增加,用电量迅速的增长,使得用电服务要求呈现出了多样化的趋势。
一、目的
供电企业作为社会关注的公益性企业。服务是基础属性,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方便、稳定的电能和优质服务是供电企业始终追求的目标。供电企业以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为宗旨,以预防为主、全员参与为基础,牢固树立“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大力拓展缴费渠道,方便用电客户缴费,满足不同人群缴费需求,把提升电力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质量作为切入点,保证电费回收,提升电费回收率和提高服务水平。
二、电费回收难的原因
2.1 邮政代收电费原因
为了确保电费回收实现“双结零”,也是为了企业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我公司2005年与邮政局联合开展“邮政代收农电费业务”。通过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县26万余户的邮政储蓄开户率达到了98.26%,每月电费透支率降至3.35%,当月电费通过邮政储蓄划拨占总电费的85.5%。由于每个乡镇储蓄窗口太少,每月存电费时窗口拥挤,用户等待时间较长。有的用户需要跑几十里地来存电费,造成用户有怨言;另外邮政部门将“邮政代收农电费业务”纳入“低端业务”不愿再与我们合作,因此给我公司电费回收工作带来困难。
2.2 “一卡通”缴费原因
因邮政部门不再与我们合作开展“邮政代收农电费业务”后,我公司及时开展了电费回收“一卡通”业务。实际上就是供电所在供电营业厅坐收,只不过是给用户发了一张包含“户名、户号”的磁卡而已。客户交费时,在供电所营业厅刷卡后,收费人员直接将用户的缴费金额录入用电营销系统内。这种缴费方式虽然不在依托“第三方”,但是仍然存在着缴费网点少,客户缴费需要跑很远的路,集中交费时,供电营业厅人满为患。
2.3 用电观念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的电费征收制度都是先用后缴,一些小企业、个体经营户对缴纳电费重视不够,法制观念不强,就产生了不缴电费的情况,能拖就拖,能欠就欠。
2.4 内部管理原因
由于供电企业自身内部管理问题产生的电费损失也屡见不鲜。例如:错抄、估抄,用电性质、电价分类等于电费计算有关的信息错误,造成高电价转换低电价的情况发生等。
三、多元化缴费渠道
3.1电费划拨
实行电费划拨,其优点表现在客户避免了每月到供电营业所交费的麻烦,提高了电费回收率,减轻了柜台收费的压力,避免了走收电费的风险,规范了电费资金的管理;就银行而言,增加了其存款余额,提高了其客户知名度,增强了与其他银行的竞争力。
存在问题: 一是续存、丢折、换折过程中的问题。客户丢折、换折以后,没有及时到供电营业所办理重新登记帐号的手续,造成原有帐号不能划拨,继而影响到正常用电;二是银行积极性降低。居民电费储蓄金额小,笔数多,导致基层银行职员对电费储蓄客户的服务质量逐步降低。三是各地市公司组建了电费管理中心,电费资金划转速度加快,资金在当地银行滞留时间短,也是影响银行积极性的一个因素;四是银行将代扣电费纳入低端业务,不愿再与我们合作。
3.2电费预交
电费预交和预付费装置是采取先付费后用电的收费方法,这种方式规避了风险,电费预交或预付费装置采用越多的地区,电费回收率越高,回收电费效果十分明显。
但是,目前这种方式的争议仍然存在,争议焦点集中在:根据目前的电力法规,客户先用电后交钱是合法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这些条款,尽管没有“先用电后交费”的直接规定,但根据这些条款,可以得出先用后交费的结论。
尽管如此,不是不能找到预交电费可行的法律依据。一是《合同法》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电费结算方式。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电费结算方式,包括先付费后用电这种方式。如果没有规定电费结算方式,默认为传统方式,即先用电后付费。目前,相当一部分供电企业,收费方式变化以后没有及时修签合同,特别是采用IC卡预付费的居民客户,其合同为“格式合同”,更应该注意其中条款的完整。二是对于信用等级差、或濒临破产倒闭的客户,预交电费能够规避电费回收风险。但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掌握确凿证据后及时通知客户并按程序办理,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三是预交电费的利息问题。由于客户先期付款,客户有权利要求将预交电费存款利息返还。因此,需要双方事先意见达成一致,否则有出现纠纷的可能。
3.3其他收费方式:网上银行、电话银行、pos机自动交费、电费充值卡等,这些方式需依赖于服务提供方和供电公司多方面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多元化的交费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将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进一步减轻传统收费方式的压力,逐步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收费难问题。
3.4 “村邮站”代收
“村邮站”是邮政服务广大农民的终端,是农村投递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依托邮政网络、以市县邮政局为骨干、乡镇邮政局为集结点,辐射行政村”的邮政农村物流平台。主要是以市、县邮政局为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以乡镇邮政支局为配送中心,以新型“村邮站”为末梢,辐射全省各行政村的配送和服务网络,实现农村物流渠道的双向畅通。
“村邮站”主要集中在各乡镇的各个行政,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有:邮政物流、邮政农资、信件投递,代收移动、联通费用、代收电费、代购飞机票、车船票等。村邮站每个行政村及每个社区都有,并且还可以延伸到各个小区内。
供电公司可以借助于村邮站的覆盖面,与邮政部门协商开辟 “村邮站”代收电费业务,既能给“村邮站”带来人气,增加“村邮站”的消费能力,又能满足供电公司的电费回收农村村村全覆盖和城区“十分钟”缴费圈的需求。
供电公司开通村邮站代收电费的初衷:一是村邮站覆盖面广,缴费网点多;二是用户缴费可以在自己家门口就能缴费;三是符合上级部门提出的县城区“十分钟缴费圈”和农村缴费网点全覆盖的要求;四是在村邮站缴费时,可以及时打印缴费清单,让群众明白用电详细信息。
郵政部门开通村邮站代收电费的初衷:一是为了宣传村邮站,增加人员的流动性;二是为了销售邮政物质(化肥、农药、超市商品等);三是为了减少邮政储蓄网点存储电费人员拥挤;四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大金额客户存款;五是为了收取一定数量的手续费用。
实施村邮站代收电费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电费风险问题。需要与邮政部门及村邮站签订协议,降低电费回收风险。
二是技术安全问题。和银行内部具有完备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相比,村邮站聘用人员可能十分复杂,管理可能与银行相差甚远,联网以后的技术安全性需要引起特别注意。三是服务问题。一旦服务质量差引起客户不满,最终还是影响供电公司的形象。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供电企业只有立足于实际,秉承“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宗旨,才能更好地加强电费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一方面应该加强自身管理,进行有效的宣传,改进服务从而影响人们自觉缴纳电费,另一方面,也要整顿市场,加强法制教育和管理,提升电力市场的整体素质,从而有效地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打好坚实的基础,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健康运行。通过对各种缴费渠道的筛选,在农村地区“村邮站”代收电费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基本上能够满足城区“十分钟缴费圈”和农村缴费网点全覆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