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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地方药监部门培养放射性药品专业人才、制定政策意见、探索工作模式、把握监管尺度提供参考.方法:梳理放射性药品的特点,总结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及其监管工作的历史、现况和存在的问题,试图基于客观现实提出加强监管的思路和建议.结果与结论:放射性药品是兼具药品和放射性物质双重属性的特殊药品.目前我国医疗机构涉及放射性药品的诊疗业务发展迅速,但仍伴随诸多不规范现象,相关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