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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纲要从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到考核目标,强调经济发展的品质提升和绿色转型。在国内地方感到巨大压力和国际社会普遍赞赏的诸多指标中,第一次纳入具有约束意义的减碳和非化石能源目标。而这两个指标,与节能指标直接关联,而且是三位一体,如果一个目标得以实现,其他两个目标也就有了基础或保障。但我们也要意识到,节能减碳的高调,并不必然意味着实际行动上能够立竿见影,更需务实稳妥,持续高效。
一、减碳有别于污染物减排,关键在于提高碳生产力
从“十一五”的执行情况来看,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减排目标超额完成任务,前者达到14.29%,后者实现12.45%,均超出预定的10%的要求。然而,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取得了19.1%的成绩,只是基本完成。尽管这样,我们必须说,“十一五”节能的成就丝毫不比污染控制成效逊色;客观的讲,应该更辉煌!发达国家在污染控制方面取得过同样的甚至更好的成就,问题关键在于投入。只要有投入,污染物排放就可以降下来。而节能目标,是前无古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5年时间将能源效率提高19.1%!节能不仅仅是一个投入问题,能效改进是一个过程,只能循序渐进,不断改进;何况污染控制投入,不论是脱硫还是污水处理,要减少污染物排放,就需要增加能源消费。
减碳则不然。它取决于节能及能源效率的提高和非化石能源的发展。节能减少了化石能源的消费,也就减少了碳排放。从节能视角看,既然能效不可能像污染物排放控制那样,减碳也就不可能像污染物减排,有投入就可以大幅减排。从非化石能源利用的视角看,有投入,就有零碳能源的产出。表面上看,加大投入,减碳与污染物减排具有相同属性。但是,进一步考察则发现,非化石能源中,核能水电有其自身的约束,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投入产出效率较低,市场发展空间较为有限。如果有朝一日零碳能源能够商业替代化石能源,减碳与污染物控制就具有可比性了,减碳就不成为挑战了。但是,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零碳能源的商业化替代化石能源,仍然举步维艰。因而,减碳不可能像污染物减排那样,立竿见影,高歌猛进。
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关键是要提高碳竞争力。对于中国而言,低碳革命是一场刚性约束的革命。与污染物减排不一样,它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种转变是全方位的,不可能像脱硫那样,设施一上硫即除。减碳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表面看只是碳的约束,但客观上推动的,是结构、技术、管理、消费等各个环节的革命性调整。以前的中国经济发展依靠的是高耗能、高排碳、高污染实现的,现在证明这种方式不可持续,从这个意义上说,减碳是我国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的必然抉择。
中国制造业不可能像英国等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将制造业转移出国境,实现产业空壳化。中国地域广阔,人口就业和产业都处在低端且数量庞大,中国必须有自己强大的制造业。我国要实现从制造大国到制造强国的转变,必须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单位耗能与排放,减少石化能源消耗。以前我们具有成本比较优势,主要是劳动力成本比较低,地价比较低,使产品具有成本比较优势。但目前传统优势竞争力面临着革命性的转变。
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91—92%是化石能源,其中,煤炭占绝对优势(70%),超过2/3,这种能源结构不可持续。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现有石油探明储量只可用11.3年,全球所有石油可供人类使用42年。对于被称为经济血液的石油,中国已经具有了因为需求量日益增长而导致过度依赖进口的局面。2009年我国石油进口依赖度已经达到52%;2010年,中国进口石油2.4亿吨,对外依存度已达56%。50%的进口量被视为安全的底线,现在已经连续两年攀高,中国正处在工业纵深发展的时期,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将大力抬升对能源的需求量。
竞争力转变的压力和趋势还体现在国际贸易上。国际贸易中,碳交易、碳管理针对的都是碳排放。碳排放的高低意味着产品竞争力的高低。在欧洲,许多产品已经开始标明生命周期中要排多少碳,例如汽车要标明一公里要排多少碳。宝马新推出的530d柴油汽车,每公里160克二氧化碳;日本丰田的混合动力汽车,每公里89克二氧化碳。而我国1.8升到2升的汽车是220—250升/公里。很明显,谁的排放量低谁就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必须意识到,碳竞争力对于中国制造业至关重要,它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规模,以及决定参与竞争的根本指标。
二、减碳的旗帜必须高高举起
气候变化是发展经济、节能减排、改变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产生深刻变革的一面旗帜。这面旗帜的核心是减碳。应对气候变化,别人打大旗,中国做实事,我们没有必要在这一问题上低调。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减排,就得有直接可以科学客观测评的计量化指标。长期以来,我们倡导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要求践行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但如何计量、标准何在成了问题。减少碳排放,对于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绿色发展正好切中要害,而且非常直接。 只要把减碳这个问题解决了,中国就能扛起气候变化这面大旗。
节能减碳只是针对化石能源,只有化石能源存在存量有限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的问题,对于这部分传统能源必须节、必须减;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如风电、光电,存在的是合理利用的问题,不存在排放问题。用碳排放强度取代能耗强度指标,对于提高化石能源的使用效率非常有必要。用碳排放强度代替能耗强度既是应对能源紧缺的必须,又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武器。从一定意义上讲,减碳就是经济转型的“纲”,“纲”举目张。如果碳减下来了,节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目标也就实现了。因而,未来五年计划的约束性目标,节能和非化石能源目标似乎可以不用单独列出了。
减碳是一个过程,需要稳步推进,评估绩效。通过中期评估,可以找到存在的问题、挑战在哪儿、需要采取什么措施,以达到期末规划的指标。 不仅如此,中期评估在国际上有现实的需要,如ICA(即对各国减排实效的国际磋商与分析),国际气候谈判中已基本达成共识,认同有必要对各国减排的数据采用规范的测量、报告和核认体系,以便国际磋商与分析。对于期末数据的考核,要采取科学、透明、让人看得懂的方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可读性。
三、低碳政策需要理性稳妥
低碳是未来的竞争力,决定方向性的态度要积极,但不宜激进、猛进,要高歌稳进。尤其是节能减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必须要理性稳妥。
补贴政策有必要,但需要有理论基础,讲求实效。不切实际的补贴,可能适得其反。例如,大力研发电动汽车是积极的,它可以是零排放,但是用财政补贴电动汽车是揠苗助长。财政部关于直接补贴6万元电动汽车消费的政策,机会成本太高。6万元如果用在其他方面的节能减排上,效果要明显得多。每辆电动汽车6万元,100万辆就是600亿。从学理上讲,纳税人的钱不能直接补贴消费,可以补贴公共事业、公益事业,可以补贴研发,但不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鼓励人们消费。
我们不是不需要电动汽车,不是不能够用财政资金补贴。关键是要考虑学理、核算代价、评估实效。如果我们将财政资金补贴研发,促使技术快速成熟,可能事半功倍。对于技术尚不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需要扶持,但要通过产业政策来扶持,如果企业不愿意或不能够承担风险,仅靠财政补贴生存,纳税人的钱只能是打水漂,而且必然滋生腐败。财政资金可用于贴息、担保、成本分担,使企业与政府形成伙伴关系,而非依附关系。当然,我们的科研经费需要支持技术的产业化,使产—学—研—政府多位一体,减少浪费,产生实效。
对于发展风能、太阳能发电,要依据它所具有的自身特点。我国风电和光电可用时间短。如风电仅1900小时,太阳光伏发电从理论上讲不及核电煤电的一半。可利用时间短是不利因素之一。其二,风电要火电来支撑。支撑它的火电往往不能满负荷运转,而火电只有满负荷运转效率才是最高的。根据国际风能协会的统计,经过“十一五”的发展,我国的风电的装机量已是全球第一,但是运行率并不高。制约风电发展的不止有其自身的弊端,还有其他因素,诸如上网难等。也就是说,即使风电发电能够满负荷运转,但发出来的电,极有可能因为无法上网使电能随风而去。
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减排承诺和中国政府即将在“十二五”试点实行的能源总额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减排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对国际政府的承诺需要充分考虑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对现有能源结构的影响。刚性的不切实际的能源总额控制,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可能有不利影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工业纵深发展、城市化加速的情况下进行能源总量控制。经济发展就会伴随着能源消费的增长,在资本密集型的工业化阶段,两者的比例接近1∶1。中国大力节能减排,关停淘汰落后技术与产能,使得能源消费的增速低于GDP的增速。但在现阶段,没有能耗的增长就没有GDP的增长。“十二五”期间,国家的GDP增长的预期性指标是年均7%;但西部省份的“十二五”GDP增幅都在10%以上,要实现总量控制难度很大。从2011年一季度GDP增长9.6%的实际和二季度可能增长9.5%、全年不小于9%的情况看,实现能源总量控制并非易事。
四、指标考核宜用法制和市场手段
指标考核机制被认为是推行节能减排的有力工具、手段。“十一五”的目标考核与地方行政官员的乌纱帽挂钩。如果目标完成情况成为决定乌纱帽去留的因素,极易造成“人治”。为了保住来之不易而且“官本位”的乌纱帽,权势官员可以国家节能减排的旗帜下,随意打压下级政府或企业,造成执政的随意性,使政策的连贯性受到破坏。
而在“人治”环境下,极易出现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为了保个人的乌纱帽,对作为节能减排主体的企业随意打压,让企业无所适从,这样对企业的正常生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利;企业的利益无法保证,百姓的收入无法保证,使国家促进内需的政策努力打了折扣——消费能力不足而无法消费。二是逼出了造假。如果某一地方政府铁定完不成任务,官员又不想就这么轻易丢掉乌纱帽,在权力制约机制尚不完善的今天,官员有办法在数字上完成指标任务。“十一五”节能指标在国家层面完成19.1%。真正能够读懂这一数据的人比较有限;各省市的数字就更为复杂了。实际上,地方官员本心不想造假,在数据核查尚不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只能造假,才能保住乌纱帽。官场的造假之风很容易被民间模仿,对社会的发展、对诚信的弘扬没有好处。实实在在地完成目标,数据、结果才有实际意义。
目标考核与乌纱帽结合在一起确有不妥。如果将目标考核与乌纱帽分离——节能减排的目标能完成吗?依靠市场运作,规范市场行为,把各种目标以公开透明的形式公布于众,让责任单位受到社会、媒体、政府的多重监督,依靠体制、机制保证完成减排指标。责任单位如企业在公开透明,社会、媒体、政府多重监督下分到指标后,自己就会有一个预期:怎样完成?如何完成?如果本身是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它会审时度势做出理智的选择,会主动向低碳、低耗能靠拢。因为在法制规范的体制和市场灵活的机制下,在公开透明的监督下,“三高”企业终究会走上绝路。如果直接与官帽连接,就有可能出现腐败现象:企业为一时之利,收买拉拢政府官员;政府打着解决就业、改善民生的旗帜,为企业遮遮掩掩;一些地方官员,由于措施不力,眼见完不成目标,就利用自己的权力用虚假的数字掩盖自己工作的不利,造假就出现了。
完成指标还要允许企业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给企业以适应缓冲的机会。通过购买碳指标等交易行为,以较低的社会代价取得目标的完成。例如,欧盟为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碳义务,对企业的排放实行限量控制。如果企业每差1吨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就警示罚款100欧元。这样,企业会自己权衡比较,是自己减排,还是购买减排指标。中国完全可以效仿。这样做的好处还在于,企业不会受到拉闸断电的突发性无可调和性困扰,可以按照合同有序进行生产,就业相对稳定,政府税收有保证。
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目的不仅仅在于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更是为了通过经济转型和生活品质提升而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可持续发展。告别高碳时代、发展低碳经济是被动的必然选择,低碳革命是“刚性革命”。但是,如果我们以积极地姿态,大力提升碳竞争力,政策选择必然是客观实际,积极稳妥。
(潘家华,中国社科院城市环境资源所所长、研究员)
一、减碳有别于污染物减排,关键在于提高碳生产力
从“十一五”的执行情况来看,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减排目标超额完成任务,前者达到14.29%,后者实现12.45%,均超出预定的10%的要求。然而,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取得了19.1%的成绩,只是基本完成。尽管这样,我们必须说,“十一五”节能的成就丝毫不比污染控制成效逊色;客观的讲,应该更辉煌!发达国家在污染控制方面取得过同样的甚至更好的成就,问题关键在于投入。只要有投入,污染物排放就可以降下来。而节能目标,是前无古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5年时间将能源效率提高19.1%!节能不仅仅是一个投入问题,能效改进是一个过程,只能循序渐进,不断改进;何况污染控制投入,不论是脱硫还是污水处理,要减少污染物排放,就需要增加能源消费。
减碳则不然。它取决于节能及能源效率的提高和非化石能源的发展。节能减少了化石能源的消费,也就减少了碳排放。从节能视角看,既然能效不可能像污染物排放控制那样,减碳也就不可能像污染物减排,有投入就可以大幅减排。从非化石能源利用的视角看,有投入,就有零碳能源的产出。表面上看,加大投入,减碳与污染物减排具有相同属性。但是,进一步考察则发现,非化石能源中,核能水电有其自身的约束,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投入产出效率较低,市场发展空间较为有限。如果有朝一日零碳能源能够商业替代化石能源,减碳与污染物控制就具有可比性了,减碳就不成为挑战了。但是,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零碳能源的商业化替代化石能源,仍然举步维艰。因而,减碳不可能像污染物减排那样,立竿见影,高歌猛进。
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关键是要提高碳竞争力。对于中国而言,低碳革命是一场刚性约束的革命。与污染物减排不一样,它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种转变是全方位的,不可能像脱硫那样,设施一上硫即除。减碳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表面看只是碳的约束,但客观上推动的,是结构、技术、管理、消费等各个环节的革命性调整。以前的中国经济发展依靠的是高耗能、高排碳、高污染实现的,现在证明这种方式不可持续,从这个意义上说,减碳是我国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的必然抉择。
中国制造业不可能像英国等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将制造业转移出国境,实现产业空壳化。中国地域广阔,人口就业和产业都处在低端且数量庞大,中国必须有自己强大的制造业。我国要实现从制造大国到制造强国的转变,必须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单位耗能与排放,减少石化能源消耗。以前我们具有成本比较优势,主要是劳动力成本比较低,地价比较低,使产品具有成本比较优势。但目前传统优势竞争力面临着革命性的转变。
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91—92%是化石能源,其中,煤炭占绝对优势(70%),超过2/3,这种能源结构不可持续。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现有石油探明储量只可用11.3年,全球所有石油可供人类使用42年。对于被称为经济血液的石油,中国已经具有了因为需求量日益增长而导致过度依赖进口的局面。2009年我国石油进口依赖度已经达到52%;2010年,中国进口石油2.4亿吨,对外依存度已达56%。50%的进口量被视为安全的底线,现在已经连续两年攀高,中国正处在工业纵深发展的时期,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将大力抬升对能源的需求量。
竞争力转变的压力和趋势还体现在国际贸易上。国际贸易中,碳交易、碳管理针对的都是碳排放。碳排放的高低意味着产品竞争力的高低。在欧洲,许多产品已经开始标明生命周期中要排多少碳,例如汽车要标明一公里要排多少碳。宝马新推出的530d柴油汽车,每公里160克二氧化碳;日本丰田的混合动力汽车,每公里89克二氧化碳。而我国1.8升到2升的汽车是220—250升/公里。很明显,谁的排放量低谁就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必须意识到,碳竞争力对于中国制造业至关重要,它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规模,以及决定参与竞争的根本指标。
二、减碳的旗帜必须高高举起
气候变化是发展经济、节能减排、改变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产生深刻变革的一面旗帜。这面旗帜的核心是减碳。应对气候变化,别人打大旗,中国做实事,我们没有必要在这一问题上低调。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减排,就得有直接可以科学客观测评的计量化指标。长期以来,我们倡导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要求践行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但如何计量、标准何在成了问题。减少碳排放,对于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绿色发展正好切中要害,而且非常直接。 只要把减碳这个问题解决了,中国就能扛起气候变化这面大旗。
节能减碳只是针对化石能源,只有化石能源存在存量有限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的问题,对于这部分传统能源必须节、必须减;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如风电、光电,存在的是合理利用的问题,不存在排放问题。用碳排放强度取代能耗强度指标,对于提高化石能源的使用效率非常有必要。用碳排放强度代替能耗强度既是应对能源紧缺的必须,又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武器。从一定意义上讲,减碳就是经济转型的“纲”,“纲”举目张。如果碳减下来了,节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目标也就实现了。因而,未来五年计划的约束性目标,节能和非化石能源目标似乎可以不用单独列出了。
减碳是一个过程,需要稳步推进,评估绩效。通过中期评估,可以找到存在的问题、挑战在哪儿、需要采取什么措施,以达到期末规划的指标。 不仅如此,中期评估在国际上有现实的需要,如ICA(即对各国减排实效的国际磋商与分析),国际气候谈判中已基本达成共识,认同有必要对各国减排的数据采用规范的测量、报告和核认体系,以便国际磋商与分析。对于期末数据的考核,要采取科学、透明、让人看得懂的方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可读性。
三、低碳政策需要理性稳妥
低碳是未来的竞争力,决定方向性的态度要积极,但不宜激进、猛进,要高歌稳进。尤其是节能减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必须要理性稳妥。
补贴政策有必要,但需要有理论基础,讲求实效。不切实际的补贴,可能适得其反。例如,大力研发电动汽车是积极的,它可以是零排放,但是用财政补贴电动汽车是揠苗助长。财政部关于直接补贴6万元电动汽车消费的政策,机会成本太高。6万元如果用在其他方面的节能减排上,效果要明显得多。每辆电动汽车6万元,100万辆就是600亿。从学理上讲,纳税人的钱不能直接补贴消费,可以补贴公共事业、公益事业,可以补贴研发,但不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鼓励人们消费。
我们不是不需要电动汽车,不是不能够用财政资金补贴。关键是要考虑学理、核算代价、评估实效。如果我们将财政资金补贴研发,促使技术快速成熟,可能事半功倍。对于技术尚不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需要扶持,但要通过产业政策来扶持,如果企业不愿意或不能够承担风险,仅靠财政补贴生存,纳税人的钱只能是打水漂,而且必然滋生腐败。财政资金可用于贴息、担保、成本分担,使企业与政府形成伙伴关系,而非依附关系。当然,我们的科研经费需要支持技术的产业化,使产—学—研—政府多位一体,减少浪费,产生实效。
对于发展风能、太阳能发电,要依据它所具有的自身特点。我国风电和光电可用时间短。如风电仅1900小时,太阳光伏发电从理论上讲不及核电煤电的一半。可利用时间短是不利因素之一。其二,风电要火电来支撑。支撑它的火电往往不能满负荷运转,而火电只有满负荷运转效率才是最高的。根据国际风能协会的统计,经过“十一五”的发展,我国的风电的装机量已是全球第一,但是运行率并不高。制约风电发展的不止有其自身的弊端,还有其他因素,诸如上网难等。也就是说,即使风电发电能够满负荷运转,但发出来的电,极有可能因为无法上网使电能随风而去。
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减排承诺和中国政府即将在“十二五”试点实行的能源总额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减排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对国际政府的承诺需要充分考虑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对现有能源结构的影响。刚性的不切实际的能源总额控制,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可能有不利影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工业纵深发展、城市化加速的情况下进行能源总量控制。经济发展就会伴随着能源消费的增长,在资本密集型的工业化阶段,两者的比例接近1∶1。中国大力节能减排,关停淘汰落后技术与产能,使得能源消费的增速低于GDP的增速。但在现阶段,没有能耗的增长就没有GDP的增长。“十二五”期间,国家的GDP增长的预期性指标是年均7%;但西部省份的“十二五”GDP增幅都在10%以上,要实现总量控制难度很大。从2011年一季度GDP增长9.6%的实际和二季度可能增长9.5%、全年不小于9%的情况看,实现能源总量控制并非易事。
四、指标考核宜用法制和市场手段
指标考核机制被认为是推行节能减排的有力工具、手段。“十一五”的目标考核与地方行政官员的乌纱帽挂钩。如果目标完成情况成为决定乌纱帽去留的因素,极易造成“人治”。为了保住来之不易而且“官本位”的乌纱帽,权势官员可以国家节能减排的旗帜下,随意打压下级政府或企业,造成执政的随意性,使政策的连贯性受到破坏。
而在“人治”环境下,极易出现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为了保个人的乌纱帽,对作为节能减排主体的企业随意打压,让企业无所适从,这样对企业的正常生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利;企业的利益无法保证,百姓的收入无法保证,使国家促进内需的政策努力打了折扣——消费能力不足而无法消费。二是逼出了造假。如果某一地方政府铁定完不成任务,官员又不想就这么轻易丢掉乌纱帽,在权力制约机制尚不完善的今天,官员有办法在数字上完成指标任务。“十一五”节能指标在国家层面完成19.1%。真正能够读懂这一数据的人比较有限;各省市的数字就更为复杂了。实际上,地方官员本心不想造假,在数据核查尚不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只能造假,才能保住乌纱帽。官场的造假之风很容易被民间模仿,对社会的发展、对诚信的弘扬没有好处。实实在在地完成目标,数据、结果才有实际意义。
目标考核与乌纱帽结合在一起确有不妥。如果将目标考核与乌纱帽分离——节能减排的目标能完成吗?依靠市场运作,规范市场行为,把各种目标以公开透明的形式公布于众,让责任单位受到社会、媒体、政府的多重监督,依靠体制、机制保证完成减排指标。责任单位如企业在公开透明,社会、媒体、政府多重监督下分到指标后,自己就会有一个预期:怎样完成?如何完成?如果本身是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它会审时度势做出理智的选择,会主动向低碳、低耗能靠拢。因为在法制规范的体制和市场灵活的机制下,在公开透明的监督下,“三高”企业终究会走上绝路。如果直接与官帽连接,就有可能出现腐败现象:企业为一时之利,收买拉拢政府官员;政府打着解决就业、改善民生的旗帜,为企业遮遮掩掩;一些地方官员,由于措施不力,眼见完不成目标,就利用自己的权力用虚假的数字掩盖自己工作的不利,造假就出现了。
完成指标还要允许企业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给企业以适应缓冲的机会。通过购买碳指标等交易行为,以较低的社会代价取得目标的完成。例如,欧盟为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碳义务,对企业的排放实行限量控制。如果企业每差1吨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就警示罚款100欧元。这样,企业会自己权衡比较,是自己减排,还是购买减排指标。中国完全可以效仿。这样做的好处还在于,企业不会受到拉闸断电的突发性无可调和性困扰,可以按照合同有序进行生产,就业相对稳定,政府税收有保证。
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目的不仅仅在于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更是为了通过经济转型和生活品质提升而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可持续发展。告别高碳时代、发展低碳经济是被动的必然选择,低碳革命是“刚性革命”。但是,如果我们以积极地姿态,大力提升碳竞争力,政策选择必然是客观实际,积极稳妥。
(潘家华,中国社科院城市环境资源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