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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矿山采矿活动在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势必给原有的环境带来一定破坏和影响,同时国家对矿山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日益规范和严格。结合矿山采矿特点,讨论矿山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分析得出项目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符合性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及清洁生产分析等问题乃矿山采矿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关键词]:矿山 采矿 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TD167 文献标识码:TD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35- 0626 -01
1、前言
为了加强矿山管理,整顿矿山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拟建、生产和闭坑矿山均要求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这样就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这门新学科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现还没有正式的规范规程,进行评价时的科学依据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技术要求》,并参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执行的。这样,在工作中大家往往有不同意见,矿山环评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现状,预测矿山开采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评价矿山开采和周围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提出防治建议以减少灾害损失,对矿区继续开采的适宜性进行评价,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本人认为矿山环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现结合自已的工作实践提出如下观点,以资参考。
2、项目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符合性分析
2.1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域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是环评审批的主要内容之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能通过环评审批。
2.2与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为了落实国家、省(直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各市(县)开采总量调控的指标要求,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资源优势,防止不合理开采。允许开采矿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开采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市场供过于求、开采或使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以及目前开发利用还不经济的大中型低品位贫矿、难选冶的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在开采过程中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短期内无法有效治理的矿产资源。各市(县)均实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将矿产资源开采区分为限制开采区、允许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实行分区开采。矿山采矿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3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国家和省(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许多法律法规均对矿产资源开采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囝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1)港口、机场、固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2)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3)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4)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5)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6)国家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矿山采矿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有关矿山采矿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规章制度。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评价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1)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性质
矿山采矿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采矿废石和生活垃圾。重点关注的是采矿废石。对采矿废石做浸出实验,得出浸出实验数据, 对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放标准进行分析,确定采矿废石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类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
(2)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或堆放量。是减轻固体废物对环境不良影响的重要途经。根据采矿废石的性质,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设计方案合理性,并提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建议。如采矿废石属于工业固体废物I类,则主要的废石综合利用方案主要有:回填采矿坑、塌陷区,筑路材料等。
(3)弃渣场环境影响评价
先根据采矿废石的性质,分析弃渣场选址合理性。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类场的要求为:① 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②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③ 应选在]: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④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⑤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⑥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7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接着分析弃渣场对生态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以及弃渣场的安全分析;最后提出减少弃渣场不良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4、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评价
矿产采矿项目的主要废水包括矿井涌水、矿山工业场地地表径流水,废石(场)淋溶水和生活废水等,评价的重点为矿井涌水。
4.1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先进行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调查项目区地表水环境的功能区划、水文条件、水污染源、水环境质量现状等。接着根据项目污水性质、污染物特征、接纳污水水体的功能区划、水文条件、水污染源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预测因子和预测公式进行预测。
4.2 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析
先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包括水文地质调查,环境水文地質问题调查,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和必要的勘探、试验、测试等。然后根据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评价范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如评价范围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系数,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地下水类型、水动力特征、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水温及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等),确定污染物的在地下水中的运动基本形式、污染途经以及迁移与转化,分析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最后提出减轻项目对地下水不良影响的地下水保护和防治措施,并分析及其效果。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矿山环评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因为它是被评矿山开采适宜性的评价主要依据,而评价结论将直接成为政府职能部门审批采矿许可证和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正式定稿并实施以后,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做好野外调查、资料收集、必要时加大资金投入,一定精度进行钻探、物探等工作,确保矿山环评的质量,这门新学科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矿山 采矿 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TD167 文献标识码:TD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35- 0626 -01
1、前言
为了加强矿山管理,整顿矿山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拟建、生产和闭坑矿山均要求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这样就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这门新学科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现还没有正式的规范规程,进行评价时的科学依据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技术要求》,并参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执行的。这样,在工作中大家往往有不同意见,矿山环评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现状,预测矿山开采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评价矿山开采和周围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提出防治建议以减少灾害损失,对矿区继续开采的适宜性进行评价,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本人认为矿山环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现结合自已的工作实践提出如下观点,以资参考。
2、项目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符合性分析
2.1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域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是环评审批的主要内容之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能通过环评审批。
2.2与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为了落实国家、省(直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各市(县)开采总量调控的指标要求,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资源优势,防止不合理开采。允许开采矿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开采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市场供过于求、开采或使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以及目前开发利用还不经济的大中型低品位贫矿、难选冶的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在开采过程中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短期内无法有效治理的矿产资源。各市(县)均实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将矿产资源开采区分为限制开采区、允许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实行分区开采。矿山采矿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3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国家和省(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许多法律法规均对矿产资源开采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囝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1)港口、机场、固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2)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3)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4)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5)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6)国家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矿山采矿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有关矿山采矿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规章制度。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评价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1)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性质
矿山采矿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采矿废石和生活垃圾。重点关注的是采矿废石。对采矿废石做浸出实验,得出浸出实验数据, 对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放标准进行分析,确定采矿废石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类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
(2)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或堆放量。是减轻固体废物对环境不良影响的重要途经。根据采矿废石的性质,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设计方案合理性,并提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建议。如采矿废石属于工业固体废物I类,则主要的废石综合利用方案主要有:回填采矿坑、塌陷区,筑路材料等。
(3)弃渣场环境影响评价
先根据采矿废石的性质,分析弃渣场选址合理性。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类场的要求为:① 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②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③ 应选在]: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④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⑤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⑥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7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接着分析弃渣场对生态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以及弃渣场的安全分析;最后提出减少弃渣场不良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4、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评价
矿产采矿项目的主要废水包括矿井涌水、矿山工业场地地表径流水,废石(场)淋溶水和生活废水等,评价的重点为矿井涌水。
4.1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先进行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调查项目区地表水环境的功能区划、水文条件、水污染源、水环境质量现状等。接着根据项目污水性质、污染物特征、接纳污水水体的功能区划、水文条件、水污染源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预测因子和预测公式进行预测。
4.2 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析
先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包括水文地质调查,环境水文地質问题调查,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和必要的勘探、试验、测试等。然后根据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评价范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如评价范围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系数,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地下水类型、水动力特征、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水温及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等),确定污染物的在地下水中的运动基本形式、污染途经以及迁移与转化,分析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最后提出减轻项目对地下水不良影响的地下水保护和防治措施,并分析及其效果。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矿山环评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因为它是被评矿山开采适宜性的评价主要依据,而评价结论将直接成为政府职能部门审批采矿许可证和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正式定稿并实施以后,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做好野外调查、资料收集、必要时加大资金投入,一定精度进行钻探、物探等工作,确保矿山环评的质量,这门新学科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