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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与国家审计虽然分属两种不同的监督体系,但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结构上的“监审分离”,导致了两者职能上的“分工”和权力上的“分权”,这构成了国家审计与国家监察协同监督的现实基础。基于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监察和审计的监督效能,形成两者的监督合力,必须要逐渐构建党统一领导下的统一机制和统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