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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权威主义”,说浅些就是地方对中央的不当博弈,说透些就是地方对中央的强力挑战,直接构成了行政效率低下的最大根源。此根不除,什么体制改革、机制建设都没有用。
法有上、下位之分,政策也应有上、下位之分。下位法应该从属于上位法,下位政策同样应该听从于上位政策,而不能顛倒过来,或者把这个关系搞乱了。依循此原则,则执行力强,民惠而国强,领导和群众都满意,为发展之所需;背弃此原则,则执行力弱,民被损而国遭削,领导和群众都气愤,为发展之所弃。然而,作为不好的东西,以下位覆上位之行却常常大行其道。
已经讲得并听得出茧的老毛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远没有结束,肆行无忌,淫渗泛滥,在各种领域都能看见。有时,即使上位政策跟地方利益并不冲突,只要地方权贵看不惯或者不理解,就不能容忍,不支持,更不会不折不扣地自觉执行,而会千方百计地加进自己的私货,改装上位政策然后实施之,或者弃之一旁,另搞一套,对上位政策视而不见,公然大搞土政策,这种做法我们称之为“地方权威主义”。
法有上、下位之分,政策也应有上、下位之分。下位法应该从属于上位法,下位政策同样应该听从于上位政策,而不能顛倒过来,或者把这个关系搞乱了。依循此原则,则执行力强,民惠而国强,领导和群众都满意,为发展之所需;背弃此原则,则执行力弱,民被损而国遭削,领导和群众都气愤,为发展之所弃。然而,作为不好的东西,以下位覆上位之行却常常大行其道。
已经讲得并听得出茧的老毛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远没有结束,肆行无忌,淫渗泛滥,在各种领域都能看见。有时,即使上位政策跟地方利益并不冲突,只要地方权贵看不惯或者不理解,就不能容忍,不支持,更不会不折不扣地自觉执行,而会千方百计地加进自己的私货,改装上位政策然后实施之,或者弃之一旁,另搞一套,对上位政策视而不见,公然大搞土政策,这种做法我们称之为“地方权威主义”。